劍南春股權(quán)架構(gòu)遭質(zhì)疑
8月28日,劍南春集團辦公樓人滿為患,以一樓大廳屏風為原點展開延伸到外面的扇形區(qū)域內(nèi),,擠滿了老員工。他們都盡力向大廳靠,,為了遮陽也為了享受一下大樓內(nèi)部的空調(diào)。而集團大樓的縱深處的會議室,、辦公室,,則門禁森嚴。
據(jù)原集團職工稱,,2003年,,劍南春集團推出員工持股信托計劃,員工認購股份時不管繳納了多少資金,,持股匯總只能相當于1984.31萬元的出資,,持股比例加起來都不能超過16.47%。而劍南春集團董事長兼總經(jīng)理喬天明控股的四川同盛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同盛投資”)即便當初沒能拿出8378.18萬元,,照樣在公司占有69.54%的股份,。沒能及時繳足的部分,由日后在公司的分紅補足,。
這一格局雖然在2003年改制時已經(jīng)形成,,但是一直被劍南春高額分紅政策掩蓋著。由于每年都能分幾萬元,,幾乎沒人去從法理角度對其進行審視,。
這層窗戶紙終于在8月10日伴隨劍南春集團拋出一紙新的改革方案而被捅破:要求持股老員工將《出資證明》更換為《受益權(quán)份額證明書》。老員工們覺得利益受損,,開始聚集起來反對這一方案,。更有職工提出,“真正的第一大股東不是喬天明控股的同盛投資,,而是代劍南春集團原國企職工持股的工會,。”
持股比例迷霧
資料顯示,,2003年,劍南春集團上報《關于報請國有資本有序退出,、實施戰(zhàn)略性改組的方案》,,獲得綿竹市人民政府批復通過。作為配套方案,《劍南春集團經(jīng)營管理團隊信托持股實施辦法》和《劍南春集團員工持股信托計劃實施辦法》也獲批,。
2005年,,改制后劍南春的注冊資金為12048萬元,股本結(jié)構(gòu)為:四川同盛投資有限公司出資人民幣8378.18萬元,,占注冊資本的69.54%,;四川劍南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出資1984.31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6.47%,;四川藍劍(集團)有限公司出資1037.33萬元,,占注冊資本的8.61%;四川融信投資有限公司出資648.18萬元,,占注冊資本的5.38%,。
而引發(fā)目前員工不滿的問題是,當初股權(quán)比例確認的依據(jù)是什么,?
劍南春集團公司改制時,,給劍南春任職職工干部每人配送5萬元以上(不同級別配送不同出資額,最低級別5萬元,,最高配送100萬元)的出資額,。記者見到的多張出資證明,編號已經(jīng)超過1600號,。有職工稱,,改制時員工持股人數(shù)大約為2200人,由于每人入股的資金不等,,所以無從得知具體的入股金額,。
職工要求劍南春集團將股東花名冊公布出來,但是截至記者發(fā)稿時還未得到回復,。據(jù)劍南春8月10日公布的《劍南春集團員工持股信托計劃實施辦法》中提到,,員工收益權(quán)份額按照15305萬元確定。職工稱,,這個數(shù)字應該跟改制時職工實際繳納出資差不多,,遠遠超過其在劍南春集團的股本金1984.31萬元。
而職工發(fā)現(xiàn),,15305萬元正好是改制時劍南春凈資產(chǎn)評估價值92930萬元的16.47%,,也就是說,自己的股權(quán)比例是按照實際出資/公司凈資產(chǎn)計算得出,。
喬天明的同盛投資以及其他股東的股權(quán)比例又是如何確定的呢,?職工稱,同盛投資的出資對應的應是注冊資本,,依據(jù)是喬天明等高管當時拿不出64623萬元購買69.54%的股權(quán),。
劍南春集團職工提供的工商檔案顯示,,同盛投資由劍南春集團高管及社會投資者共同出資成立,喬天明控股41%,。
而同盛投資認購股份的資金64623萬元與職工繳納方式相比,,條件寬松許多,是在之后的5年內(nèi)分期支付,,首付40%,,余款在以后每年支付15%,首付后即辦理了股權(quán)轉(zhuǎn)讓工商變更登記,。而同盛投資首付款將近3億元,,采用信托的形式,主要向同時以戰(zhàn)略投資者進入的藍劍集團借款,。
職工股東維權(quán)代表提出,,由于員工的出資跟其他三位股東當時的出資共同構(gòu)成了公司的注冊資本,持股比例應為“自己的出資/股東總出資”,。但這一前提是確定其他股東當時到底繳納了多少認股資金,,如果真的是用了信托資金,后來是怎么償還的,?
職工股東代表稱,,“追溯改制時的實際出資,按實際出資確定股權(quán)比例,,喬天明的同盛投資占不了那么多股份,。”
記者試圖短信采訪劍南春集團副總楊冬云,,未得到回復,。
而記者看到改制時發(fā)給職工的《四川劍南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信托持股》證明上,只注明了員工出資數(shù)額,,未注明所入股的劍南春集團的注冊資本,,無從確認持股比例。
“在改制后歷年分紅中,,公司只說今年分紅跟實際出資是多少,,比如是實際出資的20%,那職工股東最少可以分1萬元,,但是從未公布分紅跟公司分配利潤的比例,。”職工股東維權(quán)代表如是介紹,。
股權(quán)回收之爭
職工股東認為,,劍南春新拋出信托持股計劃仍然是工會持股,目標是把職工安置費和自籌資金看做信托財產(chǎn),,鎖定工會目前在劍南春集團的16.47%的股權(quán),。而新信托計劃方案也證明了職工股東的猜想:在劍南春實施年度分配時,,工會以社團法人身份按股權(quán)比例參與利潤分配,,再將所分的利潤按比例分給員工,。
新方案同時規(guī)避掉改制時留下的股權(quán)結(jié)構(gòu)風險。信托計劃要求原小股東把《四川劍南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信托持股》證明,,變更為《四川劍南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信托持股收益份額證明書》,,蓋章單位是工會,而不是劍南春集團,,這意味著職工持有的是工會的股份而不是劍南春集團的股份,。
有些職工股東希望劍南春一次性收回職工股。按照劍南春現(xiàn)在的規(guī)定,,職工股只能由工會收回,,收回的價格是“實際出資”與“實際出資對應凈資產(chǎn)70%”孰高原則,如果私自對外轉(zhuǎn)讓,,則采取“實際出資”與“實際出資對應凈資產(chǎn)”孰低的原則強制收回,。
職工股東認為,如果強行清退職工股東,,那劍南春要花30倍于凈資產(chǎn)的價格,。他們要求引入第三方清算集團凈資產(chǎn),否則不接受新信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