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的保障房建設一直有兩個疑問:一是我們?yōu)槭裁匆ūU戏浚慷潜U戏康馁Y金應從哪里來?如果明白了土地的價值是社會創(chuàng)造的,應該以某種方式返還給老百姓,答案就不言而喻了,。
對土地征稅蓋保障房
在伯克利采訪時得知,今年11月份,該市將可能就某種稅收措施投票,以獲得更多的資金來建設可承擔性住房。伯克利市的可承擔性住房建設資金,,絕大部分來自聯邦政府,,但是如今在共和黨國會和奧巴馬政府的妥協下,削減得厲害,,已經捉襟見肘,。
其中一種動議,似乎提高對營業(yè)執(zhí)照稅的征收,。在伯克利做生意的人,,都需要交納營業(yè)執(zhí)照費以獲得經營許可。如果租房,,營業(yè)執(zhí)照稅是房租的1%,。伯克利市租金穩(wěn)定委員會副主任斯蒂芬·巴頓
(StephenBarton)告訴我說,現在的一個想法,,是將營業(yè)執(zhí)照稅提高到2%—4%,。
咋一聽起來,這不是在對生意人征稅嗎,?其實不然,,斯蒂芬·巴頓說,這其實是對土地的一種變相征稅,。伯克利是一個住房緊張,、房價畸高的地區(qū),住房市場已經不存在多少消費者剩余——如果房東能夠再多收10個點的房租,,他們早就那么做了,。因此,額外的稅收只會落到房東的頭上,。自從伯克利1995年廢除了強租金控制以來,,該市的房租已經上漲了50%。此舉一定程度上能夠將上漲的地租收回來。
征收的是地租,,是社會共同創(chuàng)造的價值
但問題是,,為窮人建房,為什么偏偏要對土地征稅,?難道也如在中國一樣,,土地是政府的聚寶盆?
其實不是,,斯蒂芬·巴頓向我解釋道:我們要征收的,,是地租。他說,,我們租賃公寓時,,所支付的租金其實包含兩部分:一部分用于支付大樓的建造、運營和維護(即大樓租金),;另一部分用于支付對該區(qū)位的使用(即土地租金),。所以,舊金山灣區(qū)房租1200美元/月,,而其他美國城市不超過700美元/月,,并非因為灣區(qū)的房子質量更好、運營成本或者建造成本更高,,高出的500美元其實是地租,。
如果說大樓租金為房東運營、維護大樓之應得,,地租來源于社會所共同創(chuàng)造的土地價值,。從20世紀50年代中后期開始,硅谷和生物技術企業(yè)引領灣區(qū)經濟迅速騰飛,,政府大規(guī)模投資建設世界一流大學,、高速公路、公共交通甚至公園,,再加上灣區(qū)風景宜人,、文化璀璨,吸引人才薈萃,,灣區(qū)土地價格因此節(jié)節(jié)攀升,,房價高企。但是,,土地是上天之賜予,,并不能輕易增加。舊金山市中心方圓50英里之內,,四分之三的面積或為水面,,或為陡峭山坡,。于此之中,人們也設想過自由市場式的解決方案——通過“填灣造地”,,可以為灣區(qū)增加幾百英畝的土地,。當然幸好方案最后沒能實施,否則,,灣區(qū)今天將美麗不再,。
但是,在私有產權下,,僅僅憑借對土地這一稀缺資源的占有,,地主/房東坐享地租,占有社會所共同創(chuàng)造的土地價值,。租戶或其他窮人協同將城市變成一個更加美好和更有意思的地方,,并在此過程中提升了土地的價值,同時也提高了他們需要支付的租金,。
對土地征稅,,就是要將這部分地租(至少部分)征收出來,返還給社會(或者窮人),,斯蒂芬·巴頓說,。而且,,由于地租是一種非生產性收入,,所征收的是壟斷利潤部分,這種稅收,,是最有效的稅收形式了,。對地租征稅不會影響住房的生產,也不會扭曲市場,,反而會鼓勵更加高密度的和密集的開發(fā),,抑制城市擴張蔓延,降低對土地的空置,。
重新分配地租,,使住房可承受
其實早在100多年前,就有一個人已經看到土地價值為社會共同創(chuàng)造,,但被個人扼取這一點,,并提出了解決辦法。
這個人叫亨利·喬治,。它是舊金山的一位報人和社會活動家,,著有《進步與貧困》一書,其影響堪比《湯姆叔叔的小屋》,。他較早洞見到,,人們共同創(chuàng)造了土地的價值。如果認為人們有權享有其創(chuàng)造的價值,那么廣大社區(qū)的公眾有權利收回他們所創(chuàng)造的土地的價值,,而不是讓它落入個人的手中,。
由于美國土地私有,并不能將土地充公,,亨利·喬治因此提出了實行“單一稅”來將土地增值全部收回的辦法,。它是對土地(排除地上建筑物)的價值進行征稅,稅收幾乎接近于經濟地租
(平均利潤和超額利潤),。這一征稅形式不影響經濟效率,,而且會有效打擊土地投機,降低土地價格,,為國家運行提供足夠的收入,。如果實行有效的話,其他形式的稅收都可以免除,,所以叫“單一稅”,。亨利·喬治還帶頭在美國興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單一稅”運動。
這一運動最后雖然以失敗告終,,但是卻影響深遠——孫中山先生的“漲價歸公”思想即來源于此,;它今天依然影響著像伯克利這樣的進步城市(progressivecity)的住房政策。
伯克利今天實行的很多可承擔性住房政策,,都旨在通過重新分配地租,,為窮人提供住房保障。如伯克利曾經實行過強租金控制,,直接阻止房東獲取地租,,從而使住房可承擔。因為房東所獲得的是非生產性收入,,而非維護大樓之所必須,,租金控制不會影響住房供給的效率。包容性區(qū)劃和密度獎勵是伯克利實行的另一種重新分配地租的形式,。尤其在那些公共投資巨大,、租金上漲迅速的區(qū)位,政府一方面允許開發(fā)商將房子蓋得更高,,以獲得更多的地租,,同時要求開發(fā)商將一定比例的住房拿出來作保障房,這其實是對地租的一種變相征收,。
而伯克利最近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的動議,,是對地租的一種直接征收。斯蒂芬·巴頓說,,在整個灣區(qū),,租戶所支付租金大約156億美元,,其中至少四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是地租。對其征稅,,將為州和地方政府提供更加公平,、經濟有效的手段,以減輕高地租對低收入租戶所造成的影響,。所征收的地租,,可以以各種形式用于可承擔性住房建設,如用于資助非營利組織為窮人建造更多的住房,,或者補助那些收入低到不足以支付住房的運營和維修費用的租戶,,等等。這種稅收還能降低投資者對于地租的投機,,使住房回歸其使用價值的本原,。
結語
回到中國的現實,如果明白了土地的價值是社會共同創(chuàng)造,,應該以某種方式返還給老百姓的話,,就不會再為“我們?yōu)槭裁匆ūU戏俊保约啊敖ǚ康腻X該從哪里來”這樣的問題再糾結了,。
在我的采訪中,,斯蒂芬·巴頓也談到,中國的土地歸政府所有,,應該比私有產權下的美國更容易將社會共同創(chuàng)造的土地價值收回,。但事實上在目前的中國,一者,,“溢價歸公”并沒有完全做到,,土地增值大量流失到了開發(fā)商和炒房者的手上,;二者,,政府收取到的地租,也沒有充分返還給老百姓,,所以很多人買不起房,,甚至租不起房。
因此,,我們需要對地租進行重新分配,,讓老百姓住得起房。
�,。ㄗ髡邌挝唬簢倚姓䦟W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