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長江在于12日凌晨更新多條微博,稱自已辭去雷士照明董事長職務只因閻焱等要求,。他同時表示,,不能接受閻焱給自己列出的三條罪名,自己也不該讓外行進入董事會,。
吳長江在微博里寫到:“五月二十號我因公司09年聘請了一位顧問而協(xié)助有關部門詢問調查,,出于對董事和大股東的尊重,我第一時間告訴了閻焱先生,。五月二十一號閻焱告訴我經董事們商量,,一致要求我辭去董事長、ceo及附屬公司一切職務,,并要求我先回避一段時間,。我就不明白既然是董事們都已商量決定了,還讓我解釋什么,?
吳長江另外表示,,絕不能接受閻焱給自己列出的三條罪狀:“這兩天有許多媒體都報道轉載了閻焱先生允許我回雷士的三個條件。其實明眼人都知道他在批評我、攻擊我,,1,,說我對董事會隱瞞了真相;2,,說我有不當關聯(lián)交易,;3,說我不尊重董事會,。這三條罪證夠大了,,但我決不接受!”
閻焱此前在采訪中稱董事會并沒有對吳長江“關上門”,,他完全可以回來,,只要滿足三個條件:第一,必須跟股東和董事會解釋清楚被調查事件,;第二,,處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監(jiān)管規(guī)則下不允許的關聯(lián)交易;第三是必須嚴格遵守董事會決議,。
吳長江繼續(xù)解釋“所有的關聯(lián)交易都在招股書中有披露,,而且我也承諾在適當時候愿意并入上巿公司,沒有違規(guī)之事,,經得住仼何調查,!”“至于跟董事會在經營方面的分歧,這是我的錯,,不該同意過多不懂行業(yè),、沒經驗的人進入董事會,外行領導內行一定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