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雅居樂稱為 “鬼斧神工
自然天成”的清水灣高爾夫球場幾乎占據了海南最美海灣之一——清水灣最好的地段,,而這個“國際頂級濱海球場”也著實給清水灣項目的銷售增色不少,。不過,,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實地調查發(fā)現(xiàn),,雅居樂在海南的分公司——海南雅居樂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并不包括高爾夫球場,。
國土部早在2004年就發(fā)文禁止報建高爾夫球場,雅居樂2006年拿到清水灣地塊,,這個高球場卻能順利獲批,,不免讓人產生懷疑。
高球場圈地逾2300畝
位于海南省陵水縣英州鎮(zhèn)清水灣大道一旁的清水灣高爾夫球場在雅居樂看來是“兼具觀賞性與挑戰(zhàn)性的國際頂級濱海球場”(據清水灣高爾夫球會的宣傳資料),。
該球場會所的一位接待人員介紹稱,,球場共有兩處,分別為A場和B場,,在球場內,,高爾夫球場標志性的沙坑、球道清晰可見,。
會所提供的文字資料顯示,,該球場系某美國著名公司設計,其中A球場占地面積1291畝,,人工湖面積則達到71982平方米,,而B球場占地面積則為1141畝,人工湖面積8.1萬平方米,,且為“18洞世界錦標賽級高爾夫球場,,并配備18洞燈光”。由此不難得出,,清水灣高爾夫球場的占地面積超過2300畝,。上述兩個球場共包括3座18洞的標準球場。
除標準的高爾夫球場之外,,位于會所的正對面,,還建有一座練習場,資料顯示,,該練習場系“擁有19個打位的燈光練習場”,。
記者獲悉,該球場周邊配套除一座國際會議中心,、世界奢華品牌專營店匯聚的商業(yè)街,、超豪華貴族游艇會之外,還包括多達6家的國際頂級品牌酒店,,其中萊佛士酒店已在建設中,。
當然,與其他高球場項目類似的是,,雅居樂在其周圍開發(fā)的更多的依然是住宅項目,,其中就包括海景、高爾夫景,、山景別墅以及洋樓,。
據搜房網資料,清水灣蔚藍高爾夫組團已開售,濱海果嶺洋房均價22000元/平方米,,酒店式公寓28000元/平方米,,別墅售價則高達40000元/平方米。
雅居樂方面的資料顯示,,海南清水灣綜合項目的總占地面積為1.5萬畝,,目前已開發(fā)完成超過300萬平方米,換言之,,清水灣高球場的占地面積已經超過已完成開發(fā)量的一半。
違反國土部禁令
清水灣項目是雅居樂花費重金打造的綜合性旅游項目,,其項目相關負責人曾在去年表示,,該項目已累計完成投資100億元。
從2007年開始,,雅居樂就不遺余力地在陵水縣拿地,,其公告顯示,雅居樂前后3次分別以10.18億元,、9億元以及5億元的代價拿到多幅地塊,,總占地面積超過450萬平方米。
雅居樂2008年年報顯示,,截至2008年4月份,,雅居樂為清水灣項目所圈定的地塊占地面積已經接近740萬平方米。
對于這些地塊的用途,,雅居樂公告顯示的是“住宅及配套,、商業(yè)及辦公、酒店”,,并未明確提出開發(fā)高爾夫球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上述地塊的出讓記錄得出,雅居樂獲得該地塊的用途為“旅游”,,建設項目包括頂級酒店和旅游度假區(qū),。
上述信息中并未明確雅居樂獲得的地塊是否允許開發(fā)高爾夫球場。對此,,綜合開發(fā)研究院旅游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國家規(guī)定,“旅游用地”并不包括高爾夫球場,,如果要報建高爾夫球場,,開發(fā)單位需要單獨立項。所以一般情況下,,如果報建高爾夫球場,,在土地性質中應該是要明確注明的。
實際上,,早在雅居樂拿地之前的2004年,,建設高爾夫球場就已經不是被允許的,。
2004年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就下發(fā)了
《關于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要求自通知印發(fā)之日起至有關新的政策規(guī)定出臺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一律不得批準建設新的高爾夫球場項目,。在此之前未按規(guī)定履行規(guī)劃,、立項、用地和環(huán)境影響評價等建設審批手續(xù)而擅自開工的高爾夫球場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尚未開工的項目一律不許動工建設,。
2007年,雅居樂拿到清水灣項目用地之時,,國土部的“禁令”已經生效,,這也就意味著,清水灣高爾夫球場已經違反了國土部的相關規(guī)定,。
但對于這樣一個占地面積超過2300畝,,占據了所謂的“最美海灣”高爾夫球場,一旦建成,,受關注程度勢必不可小覷,,當?shù)乇O(jiān)管部門為何敢于批準這樣的項目?截至發(fā)稿前,,陵水縣和海南省國土部門并未給出解釋,。
公司經營范圍不包括高爾夫
按照國土部的“禁令”,清水灣高爾夫球場已涉嫌違規(guī)開發(fā),,開發(fā)商理應無法獲得高爾夫球場的經營資格,。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的情況印證了這一推斷。
海南省工商局資料顯示,,于2006年9月4日登記成立的“海南雅居樂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1億(港元),,經營范圍包括“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0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10、0011、0012,、0013,、2007-014、2007-018號地塊(即清水灣項目地塊)的開發(fā)建設與經營管理,,養(yǎng)老項目,、旅游項目、溫泉項目開發(fā),,農業(yè),、高科技產業(yè)、海洋生物項目開發(fā),,賓館,、酒店開發(fā)管理,建材,、裝飾材料,、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和經營”,。
此外,,雅居樂年報數(shù)據顯示,雅居樂占有上述“海南雅居樂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雅居樂)”100%的股權,,意味著海南雅居樂系雅居樂在海南的全資子公司,,清水灣項目的實際開發(fā)商即是海南雅居樂。
從上述資料不難看出,,海南雅居樂的經營范圍并不包括
“高爾夫球場”,,廣東浩源律師事務所律師徐玉發(fā)指出,上述登記資料中的“旅游項目”等并不能包含高爾夫球場,,由于近幾年國家對高爾夫球場的開發(fā),、經營監(jiān)管十分嚴格,在工商登記資料中,,如果被允許經營高爾夫球場,,則應該特別注明。
徐玉發(fā)認為,,按照工商登記資料,,雅居樂實際上已經超越了法定的經營范圍,屬于違規(guī)經營,。
對于清水灣高爾夫球場為何能獲批以及被許可經營,,海南雅居樂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簡毓萍表示“正在休假中,對相關情況不是很了解”,,記者隨后向雅居樂方面發(fā)出了采訪函,,但截至發(fā)稿前,并未獲得回復。
高端住宅“反哺”球場巨額投入
在宋丁看來,,無論是違規(guī)開發(fā)還是違規(guī)經營,,高爾夫球場的違法案例在全國來說數(shù)不勝數(shù),目前全國范圍內大大小小的高爾夫球場已經超過700家,,遠遠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數(shù)量,。
是什么原因讓眾多開發(fā)商敢于鋌而走險,宋丁認為,,開發(fā)高爾夫球場實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般來說,開發(fā)商都會在高爾夫球場周圍開發(fā)一些配套項目,,如星級酒店,、別墅豪宅以及其他商業(yè)配套等,借高爾夫球場來拉動銷售,,同時“反哺”高爾夫球場的巨額投入,。
清水灣高爾夫球場的情況正是如此,前述所謂“國際會議中心”,、“超豪華貴族游艇會”,、“國際頂級品牌酒店”以及別墅洋樓等,正是分布在高爾夫球場周圍的配套項目,,其中,,位于球場旁邊的“蔚藍高爾夫”組團的別墅售價高達40000元/平方米,是該項目整體均價的兩倍,。
新浪房產的資料顯示,,“蔚藍高爾夫”組團總建筑面積為387292.23平方米,其中高層住宅23幢,,共2253戶,,建筑面積252168.85平方米,低層住宅411幢,,建筑面積87328.47平方米,。
按照該組團最低22000元/平方米的均價估算,處于高爾夫球場周圍的“蔚藍高爾夫”組團的銷售額預計會超過75億元,。
“一般情況下,,高爾夫球場周邊配建200至300套別墅是很正常的”,宋丁指出,,雖然高爾夫球場消費較高,,但還是需要一些常住的會員來維持運營,在其周邊配建別墅或者酒店式公寓就是出于“留”住會員的目的,。
按照宋丁的透露,,一座普通的18洞標準球場的總投入大約在5000萬元左右,,但如果配套更好的話,則不下億元,,由此看來,,清水灣高爾夫球場擁有的3座18洞的標準球場的投入至少在3億元。
即便如此,,相對于周邊高端住宅的銷售額而言,,3億元也只是一個“零頭”。
宋丁指出,,如果沒有周邊配套的收入,,僅僅依靠會員來打球,“高爾夫球場的投資回報期會很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