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于5月16日召開的廣東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聽證會備受各界關注,。昨日(4月28日),,廣東省物價局公布了兩套居民階梯電價的試行方案供聽證會討論,。 其中,,方案一為全年實行統(tǒng)一電量分檔標準,;方案二考慮到夏季空調用電量較大,,將電量分檔劃為夏季標準(5月-10月)和非夏季標準(11月-次年4月),。
方案一為全年實行統(tǒng)一電量分檔,,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用電量0-210度,,這部分電量的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為每戶每月用電量211-430度,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為每戶每月431度以上,,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30元。
方案二考慮到夏季空調用電量較大,,將階梯電價的電量劃為夏季標準和非夏季標準,。夏季標準(5月-10月)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用電量0-240度,,這部分電量的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為每戶每月241-600度,,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為每戶每月601度以上,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30元,。 非夏季標準(11月-次年4月)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0-170度,,這部分電量的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為每戶每月171-400度,,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為每戶每月401度以上,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30元,。
根據(jù)方案,,居民階梯電價政策的實施范圍為廣東省行政區(qū)域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xiāng)居民用戶。 此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的《指導意見》要求,,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zhí)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暫不執(zhí)行居民階梯電價,電價水平按居民電價平均提價水平調整,。經(jīng)測算,,上述第一、第二方案合表用戶的提價水平分別為4.43分和4.71分,。
據(jù)介紹,,實行居民階梯電價后,我省80%“一戶一表”居民用戶的電費支出不受影響,。對于每月用電量超過方案第一檔電量標準的居民用戶,,電費支出將隨用電量增加而遞增。 以上述方案一為例,,如某居民用戶當月的用電量為350度,,其當月的電費支出將要增加7元,計算方法為:(350-210)×0.05=7,;如某居民用戶當月的用電量為500度,,其當月的電費支出將增加32元,計算方法為:(500-430)×0.3+(430-210)×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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