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銀監(jiān)會的要求,,各銀行要將現行合規(guī)的服務收費項目逐項列示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等內容,,于3月底前在總部網站上統一公布或印制手冊發(fā)布,。
隨著時間節(jié)點的到來,原本應該全面公開,、明碼標價的銀行收費究竟執(zhí)行得如何?
調查:“明碼標價”很朦朧
記者查詢12家商業(yè)銀行網站發(fā)現,,包括建行,、中行,、農行在內的多數銀行都未在其網站上對收費項目進行“明碼標價”;工行等一些銀行雖列出服務收費項目,,但僅限于十分有限的部分收費項目,,多數服務收費通過銀行網站無法查詢。
記者走訪中關村地區(qū)的多家銀行后發(fā)現,,多數銀行都有一個20頁左右的明細本掛在公告欄上,,但字號非常小,密密麻麻,,且多數銀行網點只有一本,。一些銀行網點只在滾動屏上公布少量服務收費項目,且與基金,、理財產品信息一起滾動,,不方便查看;還有一些銀行網點只在墻上懸掛了少量常用項目的收費明細,。
此前銀監(jiān)會表示,,銀行的服務產品和收費項目多達850項,不過記者走訪發(fā)現,,多數銀行實際列出的服務項目不足500項,。有銀行工作人員表示,由于收費項目較多,,無法全部公布,,只能先公布常見收費項目的服務價格。
質疑:公示的收費也未必合理
事實上,單單“明碼標價”并不能解決一些服務項目收費的合理性問題,。
此前已征求意見的《商業(yè)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提出,,根據商業(yè)銀行服務的性質、特點和市場競爭狀況,,商業(yè)銀行服務價格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jié)價。
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來,,商業(yè)銀行是銀行服務的提供者,,金融消費者是銀行服務的接受者,銀行,、消費者是契約雙方,,契約遵循公平、正義原則,,相關事宜雙方應當友好協商,。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遠忠指出,部分銀行在一些服務收費上存在的“漫天要價”和混亂現狀,與一直以來消費者在銀行服務價格制定上缺乏話語權不無關系,�,!安还苁钦▋r、指導價,,還是市場調節(jié)價,,都應征求消費者意見�,!敝袊M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說,,即便銀行無法與每個消費者單獨協商,也應該召開聽證會征求消費者意見,。
建議:有必要限制市場價范圍
《商業(yè)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已于3月20日截止,。銀監(jiān)會、人民銀行,、發(fā)改委將在充分研究社會意見的基礎上,,對新辦法做進一步修改完善,盡快印發(fā),。
對于將出臺的新辦法,,劉俊海建議,考慮到中國現有金融市場特有狀況,,應當對市場調節(jié)價范圍進行必要限制,制定商業(yè)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應更多向金融消費者傾斜,,而不是向銀行傾斜,。具體來看,應適度
擴大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適用范圍,,同時,,適度縮小市場調節(jié)價的適用范圍。
一些法律界人士認為,,對于此次公開征求到的意見,,有關方面要做好歸類、編輯工作,,并適度適時向社會公開,;在辦法完善過程中,采納了哪些意見,,沒有采納哪些意見,,原因是什么,建議屆時也向社會公眾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