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昔日輝煌的女富豪,她的人生是否會在30出頭的年紀戛然而止,? 吳英,,這個以集資詐騙罪被浙江省高院判處死刑的“億萬富姐”,目前正在等待最高法的核準結果,。不止吳英自己,,社會上更多的人也在焦急地等待最終的結果,。因為,這一結果不僅關系到吳英的命運,,還“與你我有關”,。 中央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教授郭華7日接受經(jīng)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吳英案之所以引起那么多人的關注,,并且輿論主流與法院判決產(chǎn)生明顯背離,,原因在于這一案件不僅僅是她個人的問題,這是在金融體制改革不完善的特殊社會背景下引發(fā)的極端案例,。 在郭華看來,,浙江省高院之所以要對吳英判處死刑,旨在為將來有可能發(fā)生的其它類似案件敲響警鐘,。 “古語說‘治亂世用重典’,,而最重的刑罰就是死刑,如果以死刑量刑,,那么對于吳英只能以集資詐騙罪來論處,。”郭華表示,,目前我國正處于金融發(fā)展的非常時期,,由于正規(guī)融資渠道不能解決一些企業(yè)尤其是私營中小企業(yè)的融資難問題,導致民間資本異�,;钴S,。而打著民間借貸的幌子行非法集資之實的,也不在少數(shù),。 近年來,,吉林海天案、安徽興邦案,、萬里大造林案,,以及現(xiàn)在的吳英案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資案陸續(xù)被查出。2010年12月,,哈爾濱市中院宣判的一起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案金額甚至高達22.22億元,。 “其實,,現(xiàn)在大部分私企甚至包括很多國企都在向個人融資,大家都是采取這種辦法,,所以我們不能簡單把其產(chǎn)生的危害性全都歸在吳英身上,。”郭華認為,,從一定程度上可以說,,吳英是在目前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制度漏洞的一個犧牲品,。如果這一案件不是在目前的非常時期發(fā)生,那么吳英也很可能不會被判死刑,。 郭華同時表示,,最高法對于吳英案最終如何裁定還是未知數(shù)。據(jù)他介紹,,我國的《刑事訴訟法(修改稿)》目前正在審議過程中,。根據(jù)最新的修改,最高法在核準死刑時增加了兩個程序,,即還要聽取辯護人以及最高檢察院的復核意見,,而他們的意見有可能改變最終結果。 “尤其是考慮到如果此次核準吳英死刑,,一旦這樣的案件再次發(fā)生,,那么最高法是否還會核準死刑,屆時將會面臨量刑的壓力,�,!惫A表示。 另外,,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經(jīng)濟犯罪,只要限制了犯罪主體的權利,,他們就不會再對社會造成危害,。尤其是像金融領域等體制還不健全的領域,完全按照刑罰的手段并不能很好地解決問題,,而應采取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來處理,否則仍會有遺留問題存在,。 具體到打擊非法集資犯罪,,還需要從上游著手,加快完善金融管理體制,,以預防該類案件的再次發(fā)生,。而且,像吳英案一樣,,在非法集資犯罪中,,受害人往往也有責任,該類犯罪最高判處死刑與經(jīng)濟犯罪減少死刑的趨勢并不一致,。 “吳英案給我們的啟示是,,在制度改革的過程中,處理改革過程出現(xiàn)的問題要尤其慎重,�,!惫A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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