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電
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新聞發(fā)言人黃毅22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的采訪時表示,國務院“7·23”事故調(diào)查組現(xiàn)已初步完成了事故的技術報告以及事故直接原因的專家組報告,,下一步的工作即將進入事故責任的認定階段,。 他介紹說,按照事故調(diào)查處理的程序,,對事故責任的認定需要建立在廣泛調(diào)查的基礎之上,,在認定了事故性質(zhì)、原因之后,,再確認這次事故的直接責任,、間接責任、領導責任,。 黃毅指出,,通過前期已初步完成的事故技術報告和事故直接原因的專家組報告,,下一步的工作即將進入事故責任的認定階段。通過認定事故的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人,、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使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guī)受到相應的追究,。 “更重要的是,通過汲取這次事故的教訓,,推動高鐵的安全工作,。”黃毅說,。 黃毅還表示,,在前期對安全生產(chǎn)法落實情況進行評估、調(diào)研,、論證的基礎之上,,我國正加快啟動安全生產(chǎn)法的修訂工作,力求通過這次修訂,,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chǎn)的基本法律制度,,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更著眼于從源頭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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