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韓國,、俄羅斯三國分別于1984年,、1993年和2006年宣布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其中日本,、韓國與我國同屬東亞,,在經濟發(fā)展模式上有一些相似之處;俄羅斯與我國同屬轉軌國家,,在改革過程中面臨一些類似的問題,。對日本、韓國,、俄羅斯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實踐進行分析,,并與我國當前情況進行比較,對我國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具有參考意義,。
實施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條件比較
對于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需滿足的前提條件,,目前并沒有定論。最常見的觀點是,,實現資本可兌換要滿足四大條件:穩(wěn)定的宏觀經濟環(huán)境,、完善的金融監(jiān)管、較充足的外匯儲備和穩(wěn)健的金融機構,。也有觀點認為,,除此之外,還需考慮匯率和利率形成機制以及外部經濟環(huán)境這兩個條件,。因為有效的匯率和利率形成機制以及良好的外部經濟環(huán)境,,有利于防范各種潛在風險,順利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為了全面地分析實施資本項目可兌換需滿足的條件,,本文擬從宏觀經濟環(huán)境、金融監(jiān)管,、外匯儲備,、金融機構狀況,、匯率和利率形成機制以及外部經濟環(huán)境六個方面來對比分析我國當前與日本、韓國,、俄羅斯宣布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時的情況,。
宏觀經濟環(huán)境
我國當前的各項宏觀經濟指標總體上比日本、韓國,、俄羅斯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時要好,。具體來說,在經濟增長方面,,我國近三年經濟平均增長率為9.7%,,高于日本、韓國和俄羅斯實施資本項目可兌換前三年的平均值,。在通貨膨脹方面,,我國近三年CPI均值為2.8%,低于日本,、韓國,、俄羅斯當時的水平。在國際收支方面,,近些年我國經常項目一直處于順差狀態(tài),順差額占GDP的比例高于日本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前的狀況,,而韓國更是在經常項目連續(xù)逆差(但占GDP比例小于3%)的狀況下實施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在財政收支方面,我國近三年財政赤字占GDP的比例的平均值為2%,,要遠好于當時的日本,,且在3%的國際警戒線以內,同時,,我國政府債務余額占GDP的比例明顯低于當時的日本,。可以說,,我國當前宏觀經濟穩(wěn)定,,總體上要優(yōu)于日本、韓國,、俄羅斯等國實施資本項目可兌換時的狀況,,基本滿足實施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宏觀經濟條件。
金融機構穩(wěn)健狀況
資本項目開放后,,國內外金融市場聯動性增強,,國際金融市場的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會給國內金融體系帶來或大或小的沖擊。特別是如果存在較強的本幣升值預期,,資本項目放開后,,短時期內資本流入可能加大,,這會給金融穩(wěn)定和金融宏觀調控帶來一定的挑戰(zhàn)和風險。如果國內金融機構體系缺乏足夠的穩(wěn)健性,,則難以抵御這種外來沖擊,。以不良貸款率和資本充足率作為衡量金融機構穩(wěn)健狀況的指標來看,韓國2004年以前的銀行不良貸款率均在2%以上,,直到2004年才降至1.9%,。日本直到2005年銀行不良貸款率才降至1.8%,此前都高于2%,。俄羅斯2006年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時不良貸款率為2.4%,。截至2010年底,我國281家商業(yè)銀行資本充足率水平全部高于8%,,不良貸款率僅為1.14%,。比較來看,我國商業(yè)銀行不良貸款率相對穩(wěn)健,。
金融監(jiān)管
由于日本,、韓國、俄羅斯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處在不同時代,,難以對其當時金融監(jiān)管體制和效率作出客觀全面的比較和評價,。但從橫向綜合比較來看,我國的金融監(jiān)管體系還是比較有效的,。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成功抵御了多次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而許多新興市場和發(fā)展中國家以及發(fā)達國家卻受到較大沖擊,。盡管有學者將其歸功于我國資本項目未開放,,但客觀上講,我國嚴格的金融監(jiān)管體系功不可沒,,可以說當前的金融監(jiān)管體系和效率基本能滿足我國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所需的條件,。
外匯儲備
日本的外匯儲備1980年為252億美元,到1985年升至277億美元,。韓國1990年外匯儲備額為148億美元,,到1995年增加至316.44億美元。俄羅斯2005年外匯儲備為1646.66億美元,,2006年大幅上升為2955.67億美元,。2011年3月末,我國外匯儲備已高達30446.74億美元,,遠遠超過當年的日本,、韓國和俄羅斯,足以滿足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所需的儲備規(guī)模,。
匯率及利率形成機制
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之前是否必須完成利率市場化改革和實行自由浮動的匯率制度,,從日本,、韓國、俄羅斯的實踐看并無定論,。日本1984年宣布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1985年才開始利率市場化改革和實施自由浮動匯率制度。韓國1993年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1997年才完全實現利率市場化,,1998年開始匯率自由浮動。與日本,、韓國不同,,俄羅斯在2006年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之前的1995年完成了利率市場化改革,但匯率并未自由浮動,,目前仍是有管理的浮動,,由俄羅斯中央銀行預先確定匯率浮動區(qū)間。當前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已經取得重大進展,,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jié)、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匯率彈性不斷增強,,為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打下較好的基礎。
但可以看出,,日本,、韓國、俄羅斯在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前后都在加快推進利率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推動利率市場化,,增強匯率彈性,,為實施資本項目可兌換提供了緩沖,,減少了流動性壓力。我國雖然不必等到利率完全市場化后才實施資本項目可兌換,,但可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為契機,,積極推進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進一步增強匯率彈性,。
外部經濟環(huán)境
良好的國際經濟環(huán)境有利于一國平穩(wěn)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減輕外部沖擊。日本1984年實施資本項目可兌換時,,恰逢1980~1982年全球經濟危機已經結束,,世界經濟開始步入復蘇軌道,無論是美國,、歐洲還是新興市場經濟體都呈現一片欣欣向榮的經濟景象,,世界經濟處在一個大發(fā)展時期,。此時,日本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可最大程度分享全球經濟增長的紅利,,從而迎來了日本戰(zhàn)后又一個經濟高速增長時期,。整個20世紀80年代,日本企業(yè)得以在全球范圍內進行資源購買,、并購擴張與資本項目可兌換及其帶來的經濟效應緊密相關,。
韓國在1993年啟動資本項目可兌換時有兩個對其有利的外部經濟條件:一是發(fā)端于美國的知識經濟開始席卷全球,世界經濟開始了新一輪繁榮增長,;二是20世紀90年代初期正是西方發(fā)達國家大規(guī)模向外(尤其是向東亞地區(qū))進行產業(yè)轉移階段,,韓國在承接產業(yè)轉移過程中提升了本國經濟實力。這兩個條件使韓國資本項目可兌換得以順利推進并取得較好效果,。
俄羅斯2006年7月宣布盧布可自由兌換時,,世界經濟正處在本世紀初以來發(fā)展的頂峰。資源價格大幅上漲為嚴重依賴資源出口的俄羅斯提供了較好的外部經濟環(huán)境,。然而,,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fā)導致的資源價格大幅下跌使俄羅斯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成效差強人意。
當前世界經濟已經步入復蘇軌道,,國際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正逐步減弱,,新興經濟體保持較強勁的增長態(tài)勢,主要發(fā)達經濟體繼續(xù)恢復增長,,我國外部經濟環(huán)境正在不斷改善,,有利于逐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
資本管制狀況比較
俄羅斯2006年宣布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根據IMF《匯率管制與貨幣兌換年報(2007)》對資本項目交易的分類標準(七大類,、40項)的統(tǒng)計,其在直接投資清盤和房地產交易兩大類實現了完全可自由兌換,,其余五大類,、26個子項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資本管制。日本1984年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時,,除了對外日元貸款,、外匯期貨交易和外國投資國內房地產有限制外,其他項目基本上有保留地放開,。韓國1993年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時,,在對外證券、債券投資,,對內證券和債券投資和房地產項目上都存在嚴格的管制,。以上說明,各國在宣布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時并不是大幅度地放松管制,而是仍然保留對關鍵領域的管制,。
近些年來,,我國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明顯提高,境外直接投資基本實現了可兌換,,外商來華直接投資實現了部分可兌換,,資本市場先后推出了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跨境信貸和個人資本項目交易方面也取得積極進展,。但我國資本項目開放程度仍有待進一步提高,。根據IMF2010年匯兌年報統(tǒng)計,我國七大類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管制,,具體到40項中,,有37項存在或多或少的管制。特別是在證券投資,、房地產投資,、居民個人投資等領域,我國仍存在較嚴格的管制,。至少與俄羅斯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時相比,,我國資本項目管制范圍仍然較寬。盡管國際上對于資本項目可兌換沒有嚴格,、標準的定義,,但應該看到,我國當前離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仍有一定差距,,還有不少工作要做,。
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后的管制演變
俄羅斯
俄羅斯在2006年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隨后資本項目管制發(fā)生了一系列演變,。根據IMF相關年份的匯兌年報,,2007年俄羅斯取消了對外匯收入強制性結匯要求;在資本和貨幣市場工具管制項目中,,針對非居民在當地資本市場購買股票或有參股性質的其他證券的限制被取消,;在信貸業(yè)務管制中,針對居民向非居民,、非居民向居民進行商業(yè)信貸,、金融信貸的限制被取消,。2008年,,俄羅斯在資本項目匯兌限制的變化并不明顯。2009年俄羅斯大幅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更多資本項目的細項限制被取消,。在資本和貨幣市場工具管制中,針對非居民在當地資本市場出售或發(fā)行股票或有參股性質的其他證券、居民在境外購買股票或有參股性質的其他證券,、非居民在當地出售或發(fā)行債券或其他債務類證券,、非居民購買本地貨幣市場工具、非居民在本地出售或發(fā)行貨幣市場工具,、居民購買國外貨幣市場工具,、非居民在本地購買集體投資證券、非居民在本地出售或發(fā)行集體投資證券,、居民在國外購買集體投資證券等細項的限制被取消,。在衍生品及其他工具管制中,針對非居民在本地購買衍生工具或其他工具,、非居民在本地出售或發(fā)行衍生工具或其他工具,、居民購買國外衍生工具或其他工具、居民在國外出售或發(fā)行衍生工具或其他工具的限制被取消,。截至2009年底,,在資本交易項目40項中,俄羅斯僅有6項存在管制的情況,,比2006年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時少了20項,。
日本
日本于1984年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同年對《外匯與外貿管理法》進行重新修訂,,國外投資者可以對日本的房地產投資,,可以自由進行遠期外匯交易,對外日元貸款也基本不再限制,。日本從宣布實施資本項目可兌換到日本資本項目的全面開放整整歷經了15年,。雖然日本1984年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但在證券交易的準入,、金融產品,、房地產項目等方面還是存在著審慎性監(jiān)管,實施事前審批,、認可制度,,保留了許多排外性“規(guī)制”,并持續(xù)到1998年,。此后日本《外匯與外國貿易法》正式實施,,日本實現了全面的資本項目開放。在資本交易上,,《外匯與外國貿易法》將原來的批準制度和事先申報制改為事后匯報制度,。企業(yè)和個人可以自由地在國外開放賬戶、進行國外投資和交易等,。
韓國
韓國于1993年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并采取措施逐步推進,。首先是在外商直接投資領域進行大規(guī)模改革,放寬外商直接投資的領域,,減少審查的力度,。到1996年,韓國基本取消了外商直接投資領域的限制,,在1148種工業(yè)產品中只有56種有所限制,。在證券市場,韓國對非居民進入國內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的管制開始逐步放松,。到1996年,非居民投資于韓國股票市場的上限由1992年的10%上升到20%,,非居民還可以通過國家基金的形式購買韓國債券,。與此同時,韓國在資本輸出方面的限制大幅減少,,到1996年6月,,基本實現了境外直接投資自由化。直到今天,,韓國的資本項目還處在逐步開放的進程中,。
從俄羅斯、日本,、韓國在宣布資本項目可兌換后的資本項目管制演進情況可以看出,,資本項目可兌換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這些國家在宣布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時仍然對許多關鍵領域和條件不成熟的項目實施管制,,其后視情況再逐步放開,。金融危機后,IMF對資本管制的態(tài)度也由之前的反對轉變?yōu)檎J可,。2011年4月,,IMF在題為《管理資本流入:可供使用的工具》的報告中指出,除宏觀經濟和審慎政策之外,,資本管制也是一類重要的管理資本流入激增的工具,。我國在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過程中,可采用漸進模式逐步推進,,并借鑒其他新興市場國家的經驗,,必要時也可通過資本項目管制來化解跨境資本流動對我國經濟和金融穩(wěn)定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