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審計局負責人近日表示,,審計發(fā)現(xiàn)2010年北京市一些部門和單位存在預算管理不夠嚴格、政府采購和招投標制度執(zhí)行不到位,、非稅收入沒有全額收繳,、資產管理薄弱、決算不夠真實等五大問題,。 一,、非稅收入未能應收盡收、應繳盡繳,。4個部門負責征收的4項非稅收入未能做到應收盡收,,涉及資金4045萬元。13個部門執(zhí)收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取得的國有資產處置收益和有償使用收入1.01億元,,未能及時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 二,、預算管理不夠嚴格,,預算執(zhí)行不夠規(guī)范,。9個部門54個項目6.63億元支出預算編制不細化、不合理,;5個部門2.76億元凈結余資金未能得到合理統(tǒng)籌安排,,有的資金閑置3年以上。6個部門通過多報在編人數(shù)和辦公面積,,多申領經費684萬元,;3個部門重復或虛報項目資金746萬元。25個部門2.4億元專項資金未按指定用途使用,。12個部門預算支出不夠真實,,涉及資金2.87億元。13個部門政府采購和招投標制度執(zhí)行不到位,,涉及資金1.96億元,。 三、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管理不到位,。15個部門5148萬元固定資產賬實不符,。 四、往來賬款清理不及時,,影響決算的真實性,。截至2010年末,31個部門應收,、應付賬款分別是91.03億元和132.35億元,,比2008年分別增長4.5%和20.7%。16個部門將2.09億元收入結余在往來款掛賬,。 五,、部分預算資金績效不高。部分項目進展緩慢,,造成13.55億元項目資金閑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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