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日前發(fā)布的報告表示,住建部已經初步擬定了第三批執(zhí)行“限購令”的城市名單,,未來房地產調控政策將進一步細化,。 “限購令”首次登陸房市調控舞臺是在2010年4月底北京出臺的“國十條實施細則”中,隨后有多個城市跟進出臺了限購政策,。其實,,細究一下各地限購令的具體內容,不難發(fā)現這種強壓房市調控是相當不切實際,。限購令雖然從供需入手紓解高價癥結,,但卻忽略了投機表象背后的動因,即未來價格上漲所帶來的房產增值空間,。因此,,限購令極有可能刺激國人的買房預期,形成一種心理暗示,。 此前,,不少城市之所以把“限購令”當成房地產調控的靈丹妙藥,原因可能有二:一個是“國五條”要求: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另一個則是能直接用于遏制投機性需求的有效手段目前并不多,。更關鍵的問題還在于兩個方面:一是,,限購令的績效取決于執(zhí)行力,如果嚴苛的限購僅僅是一時順應民意的“止疼片”,,就難免蛻化為類似去年初海南三亞市曾出臺“一個身份證只能購5套房”之“限購鬧劇”,;二是,雖說限購令劍指炒房,,但炒房并不是房價高漲的唯一動因,,事實上,寬松的信貸政策,、土地供應壟斷,、政府托市等制度和行為行為才是房價居高不下根本動因。 “限購令”之所以難以擊中高房價的七寸,,是因為它具有濃重的計劃經濟色彩,,這種行政干預式調控其實沒有找準靶心。房價只漲不跌的罪魁本不在購房者身上,,根子在于土地財政的“圈錢”和銀行過量放貸,。但回過頭來看,近年來出臺的調控措施,,無論是限購令,,還是二套房貸政策,幾乎都是將矛頭指向購房者,,而很少涉及地方政府,、銀行和開發(fā)商等利益集團。如果不著力從根本上改變房市生態(tài),,調控預期,,一旦限購令解禁,,市場只能報復性反彈,。這可是以前歷次房地產調控所留下的“寶貴”經驗和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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