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方舟子代理律師彭劍透露,,兩方(方舟子,、方玄昌)遇襲案民事部分一審宣判,,其中方舟子獲賠500元,,方玄昌獲賠2174.54元,。 據(jù)彭律師介紹,,方舟子在民事賠償部分,,提出的索賠內(nèi)容主要是稿酬損失,,要求肖傳國賠償其誤工費(fèi)4000元,,而方玄昌提出索賠,但是未確定數(shù)額,,本想重新鑒定傷情后再作決定,。 方舟子對此判決顯然很郁悶,在自己的微博中回應(yīng)道:“賠償我500元是什么意思,?讓我請客用的,?” 至于是否上訴,彭律師表示等與方舟子商量后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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