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東方早報》報道,在“社會沖突與公共安全機制建設·犯罪學高層論壇”上,,一篇由湖北荊州市荊州區(qū)法院院長廖滿堂提交的參會論文引起記者注意,。這篇論文稱,“石首事件”主要問責官員鐘鳴(石首原市委書記)與唐敦武(石首市原公安局局長),,已在被問責不到一年內(nèi)“復出”…… “湖北石首事件被免市委書記問責不滿一年復出”引發(fā)輿論的關(guān)注,,恐怕在湖北荊州市荊州區(qū)法院院長廖滿堂的“意料之外”,而在他看來“有趣”的事件,,激起輿論的關(guān)注,,更是一個偶然。根據(jù)有關(guān)規(guī)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lǐng)導干部,,一年內(nèi)不得重新?lián)闻c其原任職務相當?shù)念I(lǐng)導職務,。但“事隔不到一年,鐘鳴被任命為荊州市委副秘書長,,唐敦武被任命為荊州市開發(fā)區(qū)副主任,,兩人復出官場,享受與原級別同樣的待遇”,,盡管這不但違背了相關(guān)規(guī)定,,而且“這樣的問責不能以儆效尤,不能起到警示作用”,,但是,,誰有辦法阻止呢?又該如何審視呢,? 在筆者看來,,恍惚間,我們似乎進入了一個官員悄然“復出”的江湖,,而不幸的是,,我們都成了“圍觀者”。 現(xiàn)實中,,悄悄復出的官員并不少見,,因黑磚窯事件被撤職的臨汾市洪洞縣原副縣長早已復出并長期擔任該縣縣長助理一職;安徽阜陽劣質(zhì)奶粉事件后被問責的眾官員也已經(jīng)復出,;因在西豐警察進京拘傳記者事件中負直接領(lǐng)導責任被責令引咎辭職的主要人員也是悄然復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由此景象造成了官員對官員復出“失明”的敏感,,同時也對官員的復出機制和制度理性產(chǎn)生了傷害,。 道理很簡單,假如任由官員復出演變?yōu)閷娙棠土Φ目简�,,那么,,將造成對制度理性的挑釁,也必然導致我們付出更大更多的成本:政府形象打折,、威信降低乃至讓問責成為部分官員的避風港,。由此,直面官員復出的“江湖”時代,,似乎并不多余,。 客觀地說,問責官員可以復出,,但這種復出不應是無條件的,,在筆者看來,最起碼要考慮兩點,,一是透明化,,二是民意的承受力和容忍度。離開了這兩點,,就無法真正厘清問責官員的復出問題,,更意味著復出的“江湖”之水已經(jīng)模糊不清了,尤其是在問責官員復出仍是一個敏感話題的當下,。 被問責官員悄然“復出”,,公民就無法監(jiān)督被問責官員的復出是否合法、合理,,無法對此提出自己的意見,當然就制造了民眾的知情權(quán)焦慮情緒,,也意味著這是一個只屬于官員自身的“江湖”,而公眾僅僅是一個“過客”,、“看客”。面對這一怪象,,消除官員復出的不公開、不透明,,尊重公眾的知情權(quán),或是官員“復出”江湖自我救贖的惟一可行選擇,。 官員“復出”的“江湖”,我們都是圍觀者,?這不是筆者一個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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