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來,,內(nèi)地30個省份向社會公開了公積金信息年度報告,。報告顯示,30省份公積金資金運用率平均為66.7%,,最高的是重慶,,達95.38%,,最低的是山西,僅24.66%,。東部發(fā)達省份的公積金資金運用率基本高于平均水平,,中西部地區(qū)的公積金資金運用率大多不到或略超50%。(6月7日《南方都市報》)
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的高低,,直接體現(xiàn)了職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難易程度,以及住房公積金制度效用的實現(xiàn)水平。一些省份的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不到50%,,甚至不到25%,,意味著超過50%甚至75%的住房公積金長期“沉睡”在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賬上。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是職工的“私產(chǎn)”,,暫時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代為管理,一方面是大量公積金“沉睡”在賬上,,另一方面,,不少職工買房修房租房急需用錢,卻不能順利提取自己的“私產(chǎn)”來救急,,不能不說是一種沉重的遺憾,。
公積金資金運用率低,職工提取,、使用公積金多有不易,,導(dǎo)致大量公積金“沉睡”在賬上,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地方為職工提取,、使用公積金設(shè)置了較高的門檻,規(guī)定了繁瑣,、苛刻的條件,。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應(yīng)當(dāng)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而買不起房(或暫未買房)的人,,因為不涉及住房消費而無法提取公積金,,這使得許多需要改善住房條件的人,長期承擔(dān)繳存義務(wù)卻享受不到公積金的實惠,,使得住房公積金制度幾乎成為一項“無房人補貼有房人”的制度,。
近兩年來,一些地方探索放寬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如寧夏銀川規(guī)定,,職工領(lǐng)取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金,或遭遇車禍,、火災(zāi)等意外災(zāi)難,、突發(fā)事件,或下崗,、失業(yè)未再就業(yè),,或職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患重大疾病,醫(yī)療費用支出巨大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武漢市去年7月起放寬低收入者公積金提取條件,月收入低于1900元的居民可直接提取,。廣州近日出臺公積金管理新規(guī),,放寬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在廣州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在多地探索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同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也提上了議事日程,。修訂《條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解決住房公積金大量“沉睡”且面臨不斷貶值風(fēng)險的問題,放寬職工提取公積金的條件,,讓職工能夠更容易,、便捷地提取自己繳存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錢,應(yīng)當(dāng)是《條例》解決公積金閑置問題的一個有效方法,。銀川,、武漢等地大幅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做法,已經(jīng)突破了現(xiàn)行《條例》的規(guī)定,,但基本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改革的大勢所趨,,其中一些合情合理的內(nèi)容,《條例》修改時可順勢確認,。
值得警惕的是,,就提高住房公積金運用率、避免大量公積金閑置的問題,,另有一種比較強勢的改革思路,,就是擴大住房公積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將公積金貸款用于支持保障房建設(shè),。其實這已經(jīng)不只是一種思路,,而是早已進入改革試點階段——2010年和2012年,國家確定兩批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shè)試點城市,,先后涉及92個城市,,400多個經(jīng)濟適用房、棚戶區(qū)改造安置用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shè)項目,。隨著試點范圍的擴大,有關(guān)方面對試點的肯定性評價日益突出,《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改時,,將公積金增值收益用于建設(shè)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擴大為將公積金貸款用于保障房建設(shè),這種可能性似乎變得越來越大,。
放寬職工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是讓職工更便捷地提取、使用自己的“私產(chǎn)”,,于情于理于法都堪稱善舉;允許公積金貸款用于保障房建設(shè),,則是將職工“私產(chǎn)”放貸于“公用”,即便通過修改《條例》獲得了合法性,,但只要沒有征得職工同意(要征得職工同意談何容易),,這樣做也是有悖情理的。到底該如何喚醒“沉睡”的住房公積金?不可不深究,,不可不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