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今年前兩個月我國出現跑路,、停業(yè),、提現困難等問題的平臺數量已達到115家,同比增長6倍多,。特別是個別老牌P2P平臺也陷入經營困境,,反映出我國P2P平臺商業(yè)模式培育依然任重而道遠。
短期行為傾向值得關注
當前我國P2P平臺運營短期行為傾向值得關注,�,;诨ヂ摼W信息溝通分享便捷低廉的優(yōu)勢,P2P網絡貸款平臺主要為小額分散融資需求服務,,大額高成本融資并非其終極目標,。即使是國外運營最為成功的P2P平臺Lending
Club,截至2014年8月末的貸款規(guī)模也不過50億美元,。P2P平臺低成本融資反而是其競爭優(yōu)勢,。截至2013年9月,Prosper平均貸款年利率為6.73%,Lending
Club為6.78%,,而同期美國信用卡市場平均年利率為10.99%至22.99%,。美國P2P平臺擁有明確客戶指向,Prosper
25%的借款人利用借款去償還到期債務和信用卡,,4%用作房屋維修,,10%用作商業(yè)用途,14%用作其他目的;Lending Club
57%的借款人用作償還債務與信用卡,,7%用作房屋維修,,10%用作家庭購物,5%用作商業(yè)目的,。P2P平臺之所以擁有巨大發(fā)展?jié)摿�,,是因為基于互聯網對交易成本的節(jié)約,使得平臺擁有比傳統銀行無法比擬的運營成本優(yōu)勢,。根據麥肯錫研究,,Lending
Club比傳統銀行更具成本優(yōu)勢,主要體現在不需要分支機構(節(jié)省2.2%),、票據托收和欺詐的成本轉移給出資人(節(jié)省1.31%),、無需人工的貸款發(fā)放(節(jié)省0.81%)等等。雖然Lending
Club不開設實體店導致市場推廣費用投入更多,,但綜合運營成本比傳統銀行要低3.85%,。
而我國P2P平臺短期行為傾向較為突出:
一是以高利為目的迅速做大貸款規(guī)模。P2P平臺創(chuàng)始人傾向于將平臺作為短期謀利工具,,在平臺初建階段即以高達15%以上的年投資收益率來吸引投資者,,迅速做大貸款規(guī)模,擴大平臺影響,�,?紤]到P2P平臺借款人主要為小微企業(yè)或個人,普遍實力較弱,,如此之高投資收益率必然要求更高的貸款利率,,從而埋下了平臺爆發(fā)問題的隱患。
二是引入第三方擔保,。在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還不完善約束下,,引入第三方擔保來降低投資人風險,是現實考慮,。但部分平臺引入的第三方擔�,;虿痪邆鋼D芰Γ驗閯�(chuàng)始人控制的擔保公司,,投資風險并未轉移,,且信息大多不透明,成為P2P平臺招攬投資者的幌子。
三是融資出現大額化傾向,。經營金融業(yè)務都需要分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監(jiān)管規(guī)則會有明確比例要求,。商業(yè)銀行單一客戶授信額度不得超過其資本金額的10%。但部分P2P平臺為減少運營成本,,涉足政府融資平臺,,為中等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提供大額融資,存在很大的經營風險,。一旦出現大額融資無法到期歸還,,平臺短期內勢必陷入提現困境。
四是線下認證增加經營成本,。我國相當多P2P平臺采用線下認證模式,,依靠實體店人海模式對借款人信息進行調查審核,經營成本高昂,,影響到平臺經營可持續(xù)性,。
由此可見,雖然我國P2P平臺數量呈現出跨越式增長,,但還沒有根本上解決P2P平臺運營商業(yè)模式的可持續(xù)性問題,。目前,部分P2P平臺運營成本高昂,,專業(yè)人士欠缺,,風險管理經驗不足,平臺運營存在脆弱性,。且少數平臺已經完全背離P2P平臺信息中介本質,,淪為金融詐騙、非法集資的代名詞,,社會負面影響廣泛,。
P2P平臺不適合大額融資
P2P平臺宜堅持小額分散化融資。P2P平臺融資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P2P借貸平臺作為借貸信息中介的本質,,決定了P2P平臺并不適合為大額融資進行網上撮合交易。應該看到P2P平臺大額融資并不具備優(yōu)勢,。經過長期積淀,,傳統金融機構已經形成相對完善的大額融資管理模式,建立起一支涵蓋貸前,、貸中,、貸后的信貸經營與管理隊伍。而P2P平臺并不具備大額融資經營管理能力,無論是貸前信息調查,、抵押權設置,,還是貸后跟蹤調查和抵押物處置等,都無法與正規(guī)金融機構相提并論,。國外P2P平臺也主要為個人,、小微企業(yè)服務,用于解決短期資金周轉,。
P2P平臺成熟商業(yè)模式需加快構建,。在金融管理當局呵護和社會寬容下,P2P平臺核心理念已經逐漸被我國社會公眾認可,,預計未來我國P2P平臺數量仍將保持跨越式增長,,P2P平臺成熟商業(yè)模式構建已經是刻不容緩。
一是逐步減少線下認證模式,。在市場推廣初期,,為控制借款風險,采取線下認證模式無可厚非,。但在市場推廣期后,,將會形成穩(wěn)定客戶群,客戶信息與信用審核應逐步向線上審核轉移,,以降低平臺經營成本,。同時要加強與網絡銷售平臺信息溝通,積極運用大數據技術分析借款人互聯網交易信息,。
二是鎖定目標客戶群,。P2P平臺融資應堅持“小額、分散”特征,,不宜將規(guī)模擴張作為經營方向,。美國P2P平臺主要以信用卡透支群體為目標客戶群,不僅借款人信用信息方便獲取,,而且較易形成穩(wěn)定經營規(guī)模,。為控制信用風險,我國P2P平臺應加強行業(yè),、區(qū)域細分,,選擇交易鏈條某些環(huán)節(jié)作為業(yè)務拓展方向,從而較易形成自身固定客戶群,,降低平臺經營風險,。
三是退出第三方擔保機制。我國P2P平臺并不依托于網絡社交平臺,,對資金供求雙方均無限制,,因而較難通過信息撮合實現融資交易,。由于P2P平臺并非融資中介,也無法承擔全部融資風險,,雖然引入第三方擔保降低放貸風險,,但擔保機制介入易引發(fā)業(yè)務無序擴張,放大平臺經營風險,,導致平臺偏離信息中介本質,。
雖然我國問題平臺數量快速增長,但P2P平臺在我國仍有廣闊發(fā)展空間,,符合草根階層金融服務需要,,存在巨大生命力。在行業(yè)初創(chuàng)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平臺行非法之實也在所難免,關鍵還是社會和政府要有容忍度,,促其加快構建成熟商業(yè)模式,,實現穩(wěn)健可持續(xù)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