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12月29日宣布當日18時開始實施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這意味著繼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之后,,汽車“限購大軍”里又多了一個重要城市,。
比年底“傍晚雞叫”限購汽車更令人不解的是,,此前深圳市有關部門和領導曾經多次表示,,深圳不會采取限購私家車的手段緩解道路擁堵問題,,“將通過經濟手段來調節(jié)市民出行方式”,。余音猶在,,卻突然食言,地方政府的公信力確實令人不太敢恭維,。
應該說,,深圳治堵也曾經力圖走市場化的道路,比如今年7月下了個“狠”招:對停放在路外經營性停車場的小汽車征收“停車調節(jié)費”,。按照方案,,一輛私家車除了停車費,,每小時還要多交10元或12元。據(jù)稱“停車調節(jié)費”為深圳首創(chuàng),,目的是通過經濟杠桿增加市民用車成本,,調控小汽車使用,從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但是,,在很多大城市,面對“停車費去哪兒了”的追問,,很多部門不是沉默無語就是拿出一本糊涂賬,。在這種背景下,“停車調節(jié)費”的正當性被大打折扣,,想必也很難達到預想的調節(jié)效果并獲得民意足夠的支撐,。而這,或許是現(xiàn)在很多大城市不敢,、不去采取市場化手段治堵治污的病根,。
與市場化治堵治污調節(jié)手段相比,行政限購,、限行好處是見效快,,缺點是法律依據(jù)存疑,更有違反程序正義的嫌疑,。
不可否認,,近些年中國汽車社會的爆發(fā)式增長打了大城市管理部門一個措手不及。在應對汽車社會管理挑戰(zhàn)方面,,既缺乏頂層設計,,又缺乏現(xiàn)代化、市場化的治理能力,。當堵和污的負面效應疊加而至,,用行政手段限購、限行似乎不可避免,。
但是,,我們始終不能忽略,身處市場經濟,,我們應當更好地發(fā)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城市治堵,市場化手段真的用足,、用好,、用盡了么?一系列問題真的可以“一限了之”么?這些,都需要城市管理者再三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