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有網友發(fā)帖稱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qū)規(guī)定退休老人須花5元買“死沒死證明”,并要到場證明自己沒死才能繼續(xù)領退休金,,否則就認定死亡。當地社保機構回應稱,,該證明不是“死沒死證明”,而是指紋驗證表,,需要領取退休金的老人按指紋確認身份,。(3月22日《南方都市報》) 雖然,當地社保部門極力否認“沒死證明”,,強調只是“指紋驗證”,,但從實質效果和根本目的上看,所謂“指紋驗證”,,其實也就是一種“死沒死證明”。已經在領取養(yǎng)老金的退休人員,,其享有養(yǎng)老金的資格事實上早就經過認定,,干嗎仍要反復驗證身份呢?唯一合理的解釋顯然只能是,,驗證他是否依然活著,,是否存在冒領養(yǎng)老金的問題。這誠如當地政府網站中已承認的,,“為從根本上杜絕冒領養(yǎng)老金的現象發(fā)生,,對全區(qū)企業(yè)離退休人員進行指紋核查認證”。 應當承認,,“為杜絕冒領養(yǎng)老金”而對退休人員進行生存確認,,確實具有某種現實語境下的必要性。畢竟,,冒領養(yǎng)老金的現象確實普遍存在,,也確實應被有效遏制。并且,,也應看到,,這種做法也并非山東菏澤市牡丹區(qū)一地的特有現象,,而是幾乎全國所有地區(qū)均普遍施行的做法,區(qū)別僅在于,,各地具體的驗證方式稍有不同,,有的是“指紋驗證”,有的則是“照片,、視頻驗證”,。 但同樣必須承認,“指紋驗證”也好,,“照片視頻驗證”也罷,,實質都是一種“死沒死證明”。這種“死沒死證明”,,雖然確實具有“杜絕冒領養(yǎng)老金”的作用,,但其消極副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一方面,,不僅會給退休人員在生活上,、經濟上帶來極大的不便、麻煩,,如無論身處何地,、身體狀況是否允許,都要耗時耗力地向社保機構自證“還沒死”,。 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如此“沒死證明”,,容易對退休人員在人格精神,、心理情感上造成一種揮之不去的羞辱。其一,,因為存在“冒領”現象,,而要求所有退休人員證明“沒冒領”,實際上涉嫌“有罪推定”,,無形中將所有退休人員均置于“冒領”嫌疑之中,。其二,如此年復一年地定期要求退休人員自證“沒死”,,勢必會在事實上給退休人員造成這樣一種消極心理印象和感受——好像被不斷反復提醒與“死亡”的關系,。 無論是從“敬老尊老”的傳統道德倫理,還是從現代社會“關懷保障老年人權益”的制度文明角度看,,這種做法顯然都是不太可取的,,更不用說,這還是一種被普遍施行的幾乎針對所有退休人員的制度化行為,。 很明顯,,像公民死亡這種信息,,社保機構之外,還有許多行政事業(yè)部門都能掌握,,如公安,、醫(yī)院、民政等,。因為公民死亡總是要有死亡證明的,,或由醫(yī)院、或由公安開具,,而殯儀館接受死者同樣也要核對和存檔相關信息,。如果所有這些機構信息都能與社保機構實時互聯互通,退休人員是否在世,,社保機構顯然不難自動及時掌握,,根本無須用這種尷尬的做法讓退休人員去自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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