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交通擁堵,,媒體報道說“全國兩會期間,一些委員提案建議‘征收擁堵費’,,以緩解城市交通擁堵,。”但媒體也提到:
“開征擁堵費能緩解交通擁堵嗎,?圍繞一系列相關疑問,,代表委員激烈爭論�,!逼┤�,,鐘南山代表贊成開征,而蔡建國委員,、高抒委員和宋林飛委員都表示反對,。 對于城市規(guī)劃,如果社會學有發(fā)言權的話,,答案應該是:交通擁堵的“根”,,是在于中國的城市規(guī)劃思路錯了。社會學的研究表明:一個城市的中心應該是中央商務區(qū),,再往外是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區(qū),,高收入群體則住在郊區(qū)。這樣的布局,,中低收入者的住處到市中心的路途不那么遠,,方便他們搭乘公共交通上下班;而高收入者則有車,,不在乎路途的遠近,。 有意思的是,中國的城市布局是反其道而行之:高收入者,,有車的人統(tǒng)統(tǒng)擠在城里的“黃金地段”,,中低收入者統(tǒng)統(tǒng)被驅趕到城外(譬如北京的五環(huán)路之外,上海的外環(huán)線之外),。這樣的布局,,住在郊區(qū)的中低收入者每天上下班要花1、2個小時甚至更多,。他們逗留在路上的時間越長,,給交通添堵的可能性就越大。與此同時,,住在城里的大多是有車一族,,出門就開車,這又給交通添上一層堵,。兩相夾攻之下,,后果可想而知。 城市的模子做壞了,,調整的空間就非常有限�,,F(xiàn)在我們的“治堵”方案,大多只能將“堵點”平移,。譬如A路口是一個堵點,,我們費好大勁想方設法把它疏通了,通過的車流量大了,;前面的B路口本來不怎么擁堵,,但從A路口過來的車流量大了之后,B路口開始擁堵了…… 國外實行收取“交通擁堵費”,,是有配套措施的,。譬如假設在北京的四環(huán)沿線,與地鐵站或公共汽車站相配套,,建設一批停車場或停車樓,,提供停車的公共服務。住在郊區(qū)的有車一族開車到四環(huán),,把車泊在停車場或停車樓,,然后搭乘公交進城,。這樣做合情合理、順理成章,,因為政府已經(jīng)提供了公共服務,,如果非要開車進城,那就出點血吧,。 但是,,在中國的城市中,有車一族都住在城里,,大多數(shù)人買車就是為了上下班�,,F(xiàn)在要收擁堵費,那就意味著高峰時間一出門就要交“買路錢”,。一個星期5天,,加總起來應該花費不菲(如果便宜,結果就是政府光收錢了,,對治堵不管用),。這就等于宣布,車基本上等于白買了,。 如今的中國城市中,,可選擇的政策其實就是“倡導拼車”。政府可以通過非營利機構來組織這一社會行動,,并加以統(tǒng)籌安排,,主要是能形成一個有法律效力的協(xié)議。有關方面也別老拿交通事故不好處理來嚇唬人,,保險公司開設一個專門的“意外事故險”就能解決問題,。與之相配套的公共服務措施就是開辟一個專用車道,只允許乘坐在三人以上的車通行,,給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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