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保障房的資金瓶頸,,財政部近日發(fā)文說,,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現有資金來源基礎上,,將增加的地方政府債券收入,、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地區(qū)取得的房產稅收入、部分國有資本收益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設,,確保不留資金缺口,。保障房建設的確需要拓寬資金渠道,只是從報道看,,就保障房所面臨的巨大資金缺口壓力而言,,這些新增渠道的“輸血”能力還遠遠無法覆蓋。所以筆者以為,,彌合保障房資金缺口,,還需要有更進一步的全局創(chuàng)新思維,。 加快推進保障房建設已成本輪樓市調控貫徹“有保有壓”政策的重要抓手,保障房大規(guī)模入市,,不僅能滿足許多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更為關鍵的是可以優(yōu)化樓市供求結構,帶動房價實現理性回歸,�,;仡檮倓傔^去的一年,各地保障房建設如火如荼,,但遺憾的是,,在各地“開工”捷報頻傳的同時,“竣工”的聲音卻頗顯微弱,,而后續(xù)資金不足正是導致保障房建設未達公眾預期的關鍵,。 如今,債券融資,、房產稅試點收入等新增渠道的開辟猶如雪中送炭,。然而,細細分析保障房市場資金的供求結構,,我們卻仍難以樂觀,。進入2012年,上年已開工的保障房需要繼續(xù)投入,,而當年新開工的項目也在源源不斷地上馬,,據預計,保障房資金壓力將可能會攀升到1.8萬億至2萬億元之間,。顯然,,資金缺口之大已嚴重捆縛了保障房正式入市的腳步,主管部門安排新渠道所投入保障房市場的資金,,很可能只是“涓涓細流”,,難解資金之渴,。 從地方債發(fā)行情況看,,此前的融資目標并非全部指向保障房,且已陸續(xù)到期,。平衡預算,、及時還債反而是地方政府當下的首要工作,如果處理不當則極易引發(fā)信任危機,,影響到后續(xù)融資,。在這一語境下,很難期望用于保障房建設的地方融資規(guī)模能有大突破,。而從房產稅試點開征情況看,,去年上海,、重慶兩地分別征繳稅款不過22.1億元和1億元,這與高達數萬億級別的資金需求相比,,無異杯水車薪,。而文件中所稱的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及從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費中“安排的資金”,則未見明確的比例,,在現實執(zhí)行中難免出現彈性空間,,最終難以形成資金供給的穩(wěn)定保障。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中央政府要求各地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10%用于保障房建設,,但這部分資金來源卻可能因樓市低迷而逐步縮水。監(jiān)測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130個城市土地出讓金總額為19052.3億元,,同比減少11%。而北京與上海等大型城市的財政部門,,也紛紛預計今年土地出讓收入較去年會有進一步萎縮,。這同樣會對保障房建設的大規(guī)模資金籌集構成負面影響�,?傮w而言,,期待財政部此次拓寬融資渠道之舉,能全面突破保障房資金建設的困局,,并不現實,。 由此,筆者認為,,行政部門應該承認既有財政體制和保障資金制度的客觀現實,,在資金供給不足問題未有實質性緩解的語境下,保障房建設切不可“貪大求快”,。如果無法保證數量,,就應以質量為先導,切莫急于貪大求全,。地方政府理該量入為出,,在切實保障已開工項目如期保質交付的基礎上,再合理規(guī)劃新上報建設指標,。畢竟近期不時有一些地方的保障房質量問題被曝光,,如果質量無法保證,數量還有什么意義呢,? 當然,,這樣的建議只是基于資金缺口現狀下的權宜之計,為保障房市場擴展資金源泉的努力絕不能停歇,。既然現有財政實力無法全面擔此重任,,那就還需充分調動社會資金投入的積極性,。不可否認,保障房建設具有投入大,、資金回收期長的特征,,較難在直觀的商業(yè)效益上吸引社會資本,然而優(yōu)質的政府服務與稅費減免優(yōu)惠政策卻是許多企業(yè)渴求的無形資源,。就此而言,,各級地方政府還需要以創(chuàng)新思維來做好保障房市場融資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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