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民間借貸糾紛,浙江溫州立人教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董順生已于2月3日下午被刑拘,,溫州立人集團民間借貸案也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立人集團危機并非爆發(fā)于今日,。
去年10月31日,立人集團向社會公告表示無力償還債務,。11月5日,立人集團公布資產重組的三種方案:一,,債轉股,,債權人債務轉成旗下上海意邦置業(yè)有限公司,、內蒙古鄂爾多斯煤礦股權;二,,分期償還,債務分5年償還,,每年償還本金的20%,最后一年償還本金,、利息,,利率以銀行貸款同期基準利率計,;若到期后仍不能按時還款,將拍賣資產償還,;三,認購旗下子公司江蘇盱眙佰泰置業(yè)有限公司的待建房產,。但今年2月3日立人集團董事長被刑拘,,表明該集團的債務與資產重組未能成功,。
“立人模式”是注定會爆發(fā)危機的企業(yè)發(fā)展模式。
此類企業(yè)的金融建立在高息借貸的基礎上,,無法經受政策與經濟周期的風吹草動,。立人在民間高息攬儲已有十幾年時間,借款數額龐大,。此前,立人集團一位負責人曾透露,,其涉民間借貸數十億,。溫州市泰順縣官方則表示,,目前該案所涉民間借貸數額尚在統(tǒng)計,涉及人數也尚未明確,。但毫無疑問,,以年息50%左右的資金借款十幾年,經過數次經濟周期與宏觀調控的洗禮而能支撐至今,,更像是一個奇跡。我們不能指望一個正常社會中,,經濟奇跡能夠長期存在,。
立人應對危機的辦法是以越來越龐大的高息融資,,通過產業(yè)多元化尋找可能出現的暴利機會。事發(fā)前,,該公司旗下已有學校,、公司等共計36家,,分布在內蒙古、江蘇等全國各地,,而經營范圍也涉及教育類投資與建設,、房地產開發(fā),、礦業(yè)投資等。
很明顯,,該企業(yè)已經偏離正常的軌道,更像一家賭徒掌控的公司,。當致命打擊同時到來時,立人集團即轟然倒塌。
立人集團某負責人曾詳解危機發(fā)生的三個原因,。
其一,從緊的宏觀調控政策,,使該公司許多房地產項目出現賣不動的狀況,資金無法回籠,。其二,,該公司在內蒙古鄂爾多斯等地投資的煤礦產業(yè),,由于當年新出的“限產”政策,無法取得預期的客觀回報,。其三,,這位負責人認為,“老百姓的錢也緊了,,整個十月份都借不到錢了”。
概括而言,,上述三個原因,,分別是地根收緊,、資源價格下降、銀根收緊,。三重打擊同時到來,以高息資金維持多元發(fā)展的企業(yè)斷無生存空間,。
立人集團董事長董順生值得同情,。在長期借貸生涯中他能夠維持信用,,據傳他曾自殺兩次未能成功。董順生在危機發(fā)生時曾表示:“我真想跪在泰順父老鄉(xiāng)親的面前,,發(fā)自肺腑真誠地說一句,我愛泰順人民,,再給我一次機會,,把錢賺回來,還給大家,!”“我愛我的育才,我愛我的學生,,我愛我的老師,!”這些話雖說是情急之下的自辯之言,,但相信這位以校為家、有國外身份卻沒有一走了之的企業(yè)家,,說的并不全是假話,、讕言,。
需要追問的是,作為當地最大的企業(yè),、高息融資十幾年而能平安無事,,有沒有地方政府為了維持當地經濟發(fā)展推波助瀾的原因?如果董順生體現出了企業(yè)家的素質,,信用在十幾年內一直被家鄉(xiāng)的父老鄉(xiāng)親認可,為什么在十幾年的時間內無法得到平價貸款,,在十幾年后最終被絞殺在高息融資這棵可怕的樹上,。一個市場經濟的圣地,,在十幾年的時間內沒有建立基本的面向市場企業(yè)的金融體制,到底是誰的悲�,�,?如果泰順等地的民間企業(yè)一一倒閉,,最后中國的經濟依靠哪些企業(yè)走出困境?
難道在做大才能避免破產的壓力下,,鋌而走險的只有立人集團一家,?我們看看總資產急劇膨脹的中鋁、金融機構等企業(yè),,為什么前者利潤如此之低,,凈資產收益率如此之低,而金融機構利潤如此之高,,為什么急于再融資,?其本質與立人集團有什么區(qū)別嗎?
沒有,。只不過,,無法得到體制內金融背書的立人集團走上了違法違規(guī)之路,,而后者總能以平價資金、以獲得更多資源的方法涉險過關,。
這不僅僅是立人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