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17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通知宣布,,我國將加強對高收入者個稅的征管,股權轉讓,、房屋轉讓,、利息股息紅利成重點,。(據(jù)4月18日《新京報》) 應當說,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強化個稅征管政策,,主旨非常明確,,就是劍指股權轉讓、房屋轉讓和利息股息紅利三大征管“管涌”,,向富人“開炮”,,此舉不僅能有效調(diào)節(jié)社會分配差距過大,有效打擊富人偷逃個稅,,更為重要的是,,也能完善現(xiàn)有稅制,。 近年來工薪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收入占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比重為50%左右,似乎與收入現(xiàn)狀差異較大,。很顯然,,這樣的稅收結構,和“富人多交稅,,工薪少交稅,,低收入者不交稅”的個稅基本征收原則和宗旨相背離。而在美國,,將近50%的工薪階層只承擔了聯(lián)邦所得稅的10%,,10%的高收入者承擔了個人所得稅的60%多,1%的最高收入者承擔了30%,,形成標準的“倒金字塔”稅收負擔結構,。 值得欣慰的是,現(xiàn)在國家終于重拳出擊,,開始對高收入個稅實施“史上最為嚴厲的公共政策”,。不過,筆者覺得,,盡管國家稅務總局的政策很具針對性,,但所有個稅征管大都還會指向工薪階層。比如,,房屋轉讓個稅征管,,工薪人員難免會因更新住房,而進行房屋買賣,;還有,,股息利息紅利個稅征管,也會讓工薪階層所取得的紅利變成國家的稅款,。 目前在通脹壓力下,,已讓民眾感到沉重壓力,尤其是高房價,,讓多數(shù)人淪為房奴,,這意味著,在一線城市,,如果算上生活開支,、房屋月供,、子女上學以及贍養(yǎng)老人,,即便年收入12萬元,也只能算作是中等收入階層,,根本算不上是富人,。反過來,,我們看看真正的富人,由于他們的收入多元化,,主要來源不是薪水,,而且大部分收入可以輕松實施避稅。例如,,虛開巨額“接待費”等各種發(fā)票公款報銷,,既可逃稅又可“合法”貪污,已成為公開的秘密,。 現(xiàn)行的個稅體制,,不僅造成工薪階層稅負重,而且很難避稅,,而且每出臺一項公共政策,,無不讓這個群體受傷,這不但沒有起到調(diào)節(jié)收入的作用,,反而拉大收入分配的差距,。我國的中產(chǎn)階層正處形成階段,稅收政策原本應支持這個階層向前健康發(fā)展,,而不能動輒以增稅的名義,,來打壓這個翅膀并不太豐滿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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