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上市公司有“紅”不分已成常態(tài)。截至3月29日,,已披露年報的1114家上市公司有1075家獲得盈利,與此同時,,366家上市公司在分配方案上選擇不分配,占比逾三成,。 這些不分紅的“鐵公雞”理由迥異,。有些由于累計的未分配利潤為負無法分紅,;有些希望將未分配利潤用在公司的發(fā)展項目上,;有些則是有紅不分,高管收入翻番,。 A股上市公司的股息率遠遠低于境外市場早已不是秘密,,從分紅占上市公司凈利潤的比例來看,英國,、日本和香港的上市公司一般拿出40%至50%的利潤用于分紅,。 之所以出現(xiàn)這種局面,一方面是A股市場投機之風盛行,,對短期投資者而言,,現(xiàn)金分紅并不能為之帶來任何價值,相反,,資本利得零稅率與紅利10%的稅率使得上市公司分紅對投資者造成一定損失,;另一方面,公司發(fā)放紅利多且穩(wěn)定在證券市場通常被認為業(yè)務前景良好,,是價值投資理想的對象,。但是在A股市場中受追捧的股票多為高成長性的所謂“概念”股、“題材”股,。紅利分配很難影響到估值,,上市公司自然沒有動力發(fā)放紅利。 有專家表示,,這種現(xiàn)象,,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部分A股投資者獲得投資收益的方式由依靠分紅回報轉向依靠股票差價,這不利于培育資本市場長線投資理念,,不利于增強資本市場吸引力和活力,,也不利于構建上市公司和投資者之間的和諧關系。 為促進股東獲得合理的投資回報,近年來,,管理層一再強調上市公司分紅情況要與再融資掛鉤,,并將上市公司再融資需滿足的條件,即最近三年以現(xiàn)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xiàn)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比例提高到30%,。 但是,,在具體執(zhí)行中缺乏有效的措施,使分紅在更多層面上只是上市公司的自選動作而非法律嚴令的規(guī)定動作,。分與不分,,多分與少分,取決于上市公司的興趣,、態(tài)度,。換句話說,分紅主動性不足,,約束力不強,,使得部分上市公司回報股東的意識極為薄弱,導致少分紅甚至不分紅的問題愈演愈烈,。 有專家認為,,從現(xiàn)行法律和制度層面看,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均須繳納一定比例的稅費,,存在著稅率過高、征收對象“一刀切”等問題,;二是在交易規(guī)則中有關除權,、除息等規(guī)定方面制度欠缺,造成投資者在剔除紅利稅后賬戶資產實際上存在著“明保暗降”的不合理現(xiàn)象,。 專家呼吁,,從根本上解決在上市公司和制度法律兩個層面上存在的分紅問題已成當務之急。 “作為上市公司,,應該按照‘尊重股東,、回報股東、全力維護股東利益’宗旨,,在提高分紅比例,、培育投資者長期投資理念方面發(fā)揮積極作用,做到‘該分則分’,、‘及時足額’,;作為監(jiān)管部門,應不斷完善有關上市公司分紅的制度規(guī)定,,進一步加大監(jiān)管力度,,促使上市公司嚴格按規(guī)定履行分紅的義務,。” 據悉,,監(jiān)管部門正在醞釀出臺措施,,鼓勵上市公司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方法,使投資者獲得更多回報,,爭取形成較為健全的上市公司持續(xù)回報股東機制,,還可能著手研究適當降低紅利稅稅率,將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與分紅情況掛鉤,,以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良性發(fā)展,。 我們在欣喜之余,更擔心的是,,這會不會又是一次紙上談兵,。 (選自同樂坊網友博客,,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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