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4日,,全國公布年度房價控制目標的城市除山西省的22個城市之外,,其他省份只有9個城市,且房價目標漲幅多與當?shù)貒鴥壬a總值(GDP)增幅等掛鉤,,大多在10%左右,。專家分析,,這反映出不少地方政府“槍打出頭鳥”的心態(tài)——目標定得太嚴怕完不成,太松又怕中央不滿意,。這次公布房價控制目標的任務,,不僅是地方政府與中央之間的一場博弈,也是各城市之間的博弈,。 從目前的情況看,,盡管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在“新國八條”中被重點提及,但出臺房價調控目標的城市,大都僅僅考慮了當?shù)亟洕l(fā)展目標或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 一方面,,多城市將房價調控目標定在漲幅10%,會給購房者,、炒房者,,甚至是開發(fā)商帶來房價將上漲10%的心理暗示;另一方面,,如果以“漲幅10%”為現(xiàn)實調控目標,,對很多地方民眾的實際購買力而言,這種調控將失去應有的價值和意義,。面對當前出現(xiàn)的這種博弈局面,,一些地方政府可以揣著明白裝糊涂,將調控目標變成“文字游戲”,,對督促各地完成預期調控目標的相關部委而言,,則要旗幟鮮明地禁止將“限價標準”變成“漲價標準”的糊弄。 嚴格來說,,如果不剝離地方財政之于土地財政的依賴,,讓地方政府自主決定房價調控目標,類似的“你進一步我退一步,,你退一步我進一步”的局面,,勢必會一直繼續(xù)下去。原因很簡單,,在中央政府的壓力和土地財政依賴的夾縫里,地方政府給出的房價調控目標,,一般都會盡可能地騰挪空間,,給自己留條后路。經過了這種“過濾”和“反彈”,,地方政府既能表現(xiàn)出應有的姿態(tài)和行動,,又不會據(jù)此挫傷本地的房地產市場,更能在問責制面前游刃有余,。問題是,,如果每一次房價調控都被地方政府過度的自主權層層“卸力”,那么,,每一次調控注定都難逃“高高舉起,,輕輕落下”的結局。 用征收房產稅等方式逐步破解地方政府對地方財政的依賴,,用5年建設3600萬套保障房的方式分流房地產市場,,如此這般的舉措,均需各級職能部門統(tǒng)籌協(xié)調,逐步完成,。不能容忍一些地方政府繼續(xù)玩將“限價標準”變“漲價標準”的游戲,,唯有相關部委真正嚴格、認真和強勢起來,,“新國八條”確立的各項目標才不會因層層“卸力”而再度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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