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擬開放公車私用,,定價最高每公里1.7元,。從報道看,,這個由廣州市紀委書記蘇志佳披露的方案,,是對政協(xié)委員提案的回應,并在政協(xié)委員那里收獲“一臉的感動”,、多次鼓掌,,達到令人“非常滿意”的效果,。 這樣的效果在民間是否也會產生,,暫時無從得知,,但從網上反應來看,滿意度顯然存疑,。 公車私用早已成為人們高度關注的話題,與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并稱“三公消費”,。公車改革一直在呼吁中,間有報道一些地方公車實行了改革,,但區(qū)級官員一年補貼7萬多元之類消息,,使改革不僅不能收獲社會滿意,甚至成為加劇不滿的新話頭,。 廣州這回干脆不叫公車改革,,而叫“公車監(jiān)管”。人們設想的公車改革,,是大量減少公車配用,、查處公車私用,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交通效率,,乃至利于節(jié)能減排。而廣州所說的公車監(jiān)管,,不涉及車輛配用量的問題,,對公車私用也不查處,而是使公車私用合法化,,并收取一定“私用費”,。 我們未便推測,,通過這一措施將收到多少錢,又將減少多少公車私用出行量,,但我們能知道,,為了“開放公車私用”,每輛車安裝GPS定位監(jiān)控設備就要花費3000元,。如能照設計者預想,,每車每年節(jié)省7000元,只花費3000元去裝一個設備,,當然還是劃算,。但我們也要做好費用可能省不出來的準備。此后,,公車私用將不再是問題,。公車私用既然不違反什么,你還能指責誰,?人家要么說“我出了錢”,,要么說“我在干公務”,但是否真給了錢,,或是否真干了公務,,那是另一碼事。反正,,你再去揪公車的問題,,就沒趣了。 廣州開放公車私用,,據說是因“市民不是反對公務用車”,,而是反對公車私用�,!笆忻癫环磳珓沼密嚒�,,不知這個結論是調查所得還是情理推設,市民是只要公務用車就一概不反對,,還是對公務用車也視必要與否而決定反對與不反對,?每個官員屁股底下一棟樓,是一種公務用車,;像韓國首爾那樣,,全市只有47輛公車,也是一種公務用車,,難道市民都不反對,? 市民反對公車私用,反對的是官員用車特權,;“公車私用合法化”,,是使這種特權因“支付使用費”而合法化,,這或許可算是“特權弱化”,但也可能是“特權隱性化”:一重隱性化,,是“使用費”并不足以支付車輛使用成本,,表面卻是“公平付費”;另一重隱性化,,是公車出行無論公用私用,、無論是否須付費,市民可能根本無法監(jiān)督,,只由專職人員說了算,。 廣州公車監(jiān)管方案,無疑是妥協(xié)產物,。以貨幣直補的公車改革,,“補貼高了,老百姓有意見,;補貼低了,,影響公務,打擊工作人員工作熱情”,,所以減少公車不予考慮,。這里面隱藏著一種利益承認,即官員配用公車理所應當,。但官員配車泛濫,,很多原是違規(guī)使然,違規(guī)然后確認,,不斷違規(guī)又不斷確認,使違規(guī)利益漸漸擴展為被承認的利益,,而后其造成的公共財力耗費引起了市民不滿,。而到需要正視問題的時候,積累的違規(guī)問題又成為問題不可解決的原因,。 公車私用合法化,,即使是如有些人所說,是朝公車改革邁進了一步,,卻仍為真正的公車改革設置了未來的“歷史遺留問題”,。公車改革的方向,應是減少公車購置與配用,,并將出行補貼計入公務員收入,,使其收入水平保持與社會一般收入相稱的合理水平,而不是步步承認其過高或不當的得利,。不減少公車數量,,而去做“公車私用合法化”,,有可能只是在公車上捆綁了更復雜的利益,從而增添公車改革的麻煩,,提高公車改革中的叫價砝碼,。 很多事項的改革,很多管理辦法的改變,,如果與公務員有關,,往往會走向奇怪的境地。社會不滿意與官員不滿意之間的妥協(xié),,大概其主導總是官員不滿意,,而社會不滿意停留于一些“三令五申”而不被執(zhí)行的紙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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