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jié)一過,,人們心目中的“年”就算過完了,燃放煙花爆竹的話題也漸漸冷淡,。然而,,350天后,,煙花爆竹又要隆重登場,聯(lián)系到每年春節(jié)期間人們對于煙花爆竹“放還是不放”的爭論,,仍有必要對煙花爆竹的管理談點看法。 “過大年,,響大炮”,,是中國人的傳統(tǒng),無論亂世還是治世,,無論日常生活緊張還是悠閑,、富裕還是貧困,過年就要過個喜慶,,圖個熱鬧,。爆竹聲聲響,那就是過年的標志,,聽不到炮仗聲,,那還叫過年? 但是,,在人口日漸增多,、樓群日益密集的城市和村鎮(zhèn),春節(jié)期間大量燃放煙花爆竹,,確實帶來許多問題,,火災、噪音,、空氣污染,、人身傷害是最為突出的“四宗罪”。不承認這一點,,無異于睜著眼睛說瞎話,。 要尊重傳統(tǒng),顯然不能簡單地禁止燃放,,要消除弊端,,也不能讓人們隨意燃放,必須強化管理,。 強化管理,,首先要看導致“四宗罪”的直接原因。一是燃放人不守規(guī)矩,。比如在政府禁放的時段和地點燃放,,在居民區(qū)燃放超大、超響的禮花彈等等,。二是煙花爆竹本身有問題�,,F(xiàn)在的煙花爆竹,,體量大、響度大,、蹦得高,、躥得遠,視覺和聽覺沖擊力遠非昔日同類可比,,由此造成的危害也更大,。 因此,強化管理應該從兩個環(huán)節(jié)入手,。一是收緊燃放的口子,。今年元宵節(jié),北京市新增加八類禁放區(qū)域,,其中包括消防救援難度大的平房密集區(qū),,停放車輛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qū),。當然,,出臺禁放規(guī)定,不能說說就完事,,還得嚴查違禁行為,,否則就是紙上談兵。二是從源頭上堵,。今年北京順義區(qū)發(fā)生因違法燃放超標組合煙花造成人員傷亡事件,,可見超標煙花爆竹不管不行。只有加大處罰力度,,才能杜絕超標煙花爆竹的生產(chǎn),、銷售、燃放,。 強化管理,,離不開管理的細化。燃放煙花爆竹的“四宗罪”,,并非全部由超標產(chǎn)品所致,,這就得反思現(xiàn)行標準是否合適。過去的煙花爆竹,,體量,、響度、亮度等指標都不及現(xiàn)在,,不也能營造出濃濃的過年氛圍,?為什么非得追求更大、更響、更亮的燃放效果,? 有關部門能不能和企業(yè)聯(lián)手,,通過科學實驗,制訂符合現(xiàn)代社會消防,、環(huán)保,、安全要求的煙花爆竹生產(chǎn)標準?這件事做起來肯定比較費時費力,,不過,,相對于消除煙花爆竹危害的全部成本,可能更劃算,,更顯治本之功效,。 加強管理,,也需要引導人們正視現(xiàn)實,,理性思考。在利益訴求多元化,、多層面的時代,,一味爭論“放還是不放”沒有意義,泛泛而談“公眾利益”也不切實際,。圖熱鬧是公眾利益,,求平安也是公眾利益,此公眾非彼公眾,,大家都是公眾的一分子,,聚在一起了,只能尋求利益的平衡點,。 如今,,老百姓比過去有錢了,舍得購買更多,、更好,、更貴的煙花爆竹,但是,,大家應該設身處地想一想“怎么燃放”這一問題,。是追求更大、更響,、更亮的視聽感覺重要,,還是避免由此帶來的污染和安全事故重要?是適度燃放好,,還是過度燃放好,? 煙花爆竹好比動物園的老虎,只能關在籠子里供人觀賞。現(xiàn)實的選擇,,是大家各自退讓一點,,協(xié)助政府部門把煙花爆竹關進“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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