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日報報道,,濟南市政協(xié)委員、濟南民天面粉公司副總經(jīng)理潘耀民對記者說“不能讓饅頭已經(jīng)到老百姓嘴邊了,,卻還要再加一道稅,。”其實,,潘耀民所說的“饅頭稅”是對銷售饅頭征收的增值稅,,目前稅率為17%,而并非專門針對饅頭這一食品單獨開征的稅種,。 其實,,饅頭要被征收的17%增值稅是20世紀90年代確定的,而面粉、掛面等產(chǎn)品的增值稅則有13%,。照此比例計算,,目前市場上一個賣一元錢左右的饅頭,其中就有兩毛錢左右的稅收,,而一袋30元的面粉,,需要繳納的稅款也在五元左右。 “饅頭稅”雖不是一個十分科學的叫法,,但老百姓熱議“饅頭稅”的背后卻是對民生稅負的真實感受,。面食是老百姓尤其是北方地區(qū)居民最主要的口糧,屬于典型的“特種剛需”,。對此類老百姓每天都離不開的食品課以“重稅”顯然是有悖于稅收削峰填谷的財富再分配功能的,。其實,我們每個公民都是納稅人,。人們?nèi)粘OM的饅頭這種食品價格中,,就含17%的增值稅。雖然普通百姓從來不涉及增值稅,,但實際上普通百姓才是增值稅的最終埋單者——商品流轉增值過程中,,商家交的增值稅可以抵扣;當傳到最后一棒時,,普通百姓并沒有增值稅銷項發(fā)票可以抵扣,,必然就承擔了前面?zhèn)鬟f下來的稅負。 稅收的終極目標之一是平衡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借此實現(xiàn)社會公平,。如果以市場成功交易就必征稅的原理而言,對饅頭面粉征稅并不存在法理上的爭議,。但是,,法理的合規(guī)并不意味著市場屬性的合理,“饅頭稅”堪為一個典型例證,。面對“饅頭稅”引發(fā)的爭論,,有關部門應當向老百姓明示稅務負擔,這樣才不會讓人對“饅頭稅”感到莫名驚詫,,尤其是面對當前通脹形勢,,與其辛辛苦苦征稅,再用國家財政去平抑食品價格,,倒不如少收點“饅頭稅”,,食品價格自然就下來了,CPI也會降,。去年以來,,食品價格漲幅對CPI的貢獻最大,,各級政府為了抑制食品價格上漲已經(jīng)做了大量工作。現(xiàn)在看來,,在此基礎上,,大幅降低和食品相關農(nóng)副產(chǎn)品企業(yè)的稅負,也是非常有效的增益民生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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