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財政部等部門數據顯示,,全國公務用車總量200多萬輛,,每年消費支出1500億元至2000億元。有報道稱新的公務車修訂方案中規(guī)定:正部級官員用車排氣量不高于2.5升,、35萬元,副部級官員不高于2.5升排氣量,、30萬元,,而一般公務用車則被限定在1.8升排氣量及16萬元以內。 即便這是一條準確無誤,,且很快就將付諸實施的消息,,也不必為之太過高興。因為,,這樣的改革說白了,,也就是搞搞形式,并不會對困擾公眾的公車問題產生多少實質性的作用與效果,。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公眾對公車問題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公車配備過多過濫,,二是公車私用。前者反映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低下,,后者則反映了對權力制約和監(jiān)督的不力,。而規(guī)定官員可以配備什么規(guī)格的汽車,從本質上講,,并不能解決公車配備過多過濫和公車私用問題,。要想解決這一問題,核心在于規(guī)范公權力,。 “公”和“私”在許多官員的心里并沒有形成規(guī)范,、合理的界限,而制度在執(zhí)行過程中又沒有對官員的這種“公”、“私”不分行為,,構成足夠的制約和威脅,。因而,凡是在“公”和“私”之間能夠形成利益糾葛的領域,,都可能出現“公”,、“私”不分的現象,公共利益都有可能被私人利益所蠶食,。尤其值得關注的是,,當公權力無限擴大、公權掌握者可以肆意擺弄權力時,,公眾利益和公共利益也就隨時可能成為公權擁有者美味佳肴,。公車就是如此,凡是擁有公車者,,其配備依據都是權,。只要權力夠了,即便級別不夠,,也會有公車使用,。 也正是因為公車不是與公務緊密聯系在一起,而是與公權緊緊綁在一起,,所以,,公車泛濫、公車私用等現象就難以避免,。與之類似的,,還有公務接待、因公出國等,,也都受到相同問題的困擾,。 這些年,從中央到地方,,有關公車改革的做法并不少,,相關的管理措施也沒有少出臺。但是,,只要仔細觀察就不難發(fā)現,,當某個時段對公車配備和私用現象管得嚴一些、查得勤一些時,,立馬就會產生成效,。但是,風頭一過,,一切又老樣子了,,甚至比嚴查嚴管前更糟糕,。要確保公車改革取得成功,關鍵在于規(guī)范公權行為,,讓公權力能夠在陽光下運行,,在監(jiān)督中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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