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治理交通擁堵綜合措施公開征求意見12月19日結束,。北京市交通委發(fā)布消息稱,在一周時間內,,共收到網(wǎng)上提出的意見建議2929件,,信函和傳真425件,市民總體對治堵方案持贊成態(tài)度,。94.2%的網(wǎng)上留言,、來信和傳真提出了建設性意見,涵蓋交通規(guī)劃,、設計,、建設、運營,、管理,、服務和交通文明等多個方面;表示反對的占5.8%,,主要集中在抑制機動車快速增長,、單雙號限行、公車管理,、征收擁堵費等方面,。 就政策方案,、法律法規(guī)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是保證公共決策民主化,、推動公眾參與立法的必要程序,。北京市就治理交通擁堵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體現(xiàn)了尊重民意,、汲取民智,、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的努力,。 不過,,公開征求意見是一回事,通過什么樣的手段征求意見又是一回事,;能夠征求到什么樣的意見是一回事,,如何對待征求到的意見又是一回事。公開征求意見本質上是公眾參與和公共決策的一部分,,因此,,公開征求意見應當遵循公眾參與和公共決策的普遍規(guī)律。其中之一是,,必須先要保證程序(手段)的正義,,才能保證實體(內容)的正義;如果缺乏程序正義,,實體正義勢必受到影響,。 具體到北京市這次就治堵措施公開征求意見,不能不說,,在程序設計上存在著一些不盡如人意之處,,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程序正義的實現(xiàn),多少也會給實體正義帶來缺憾,。 獨立是實現(xiàn)公正的一個重要基礎,。在公開征求意見的過程中,主事者能否始終秉持公正的立場,,一個關鍵的前提在于其是否具有相對獨立,、超脫的地位。發(fā)達國家在這方面的成熟做法是,,委托具有權威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通過問卷調查、網(wǎng)絡調查,、聽證協(xié)商,、走訪調研等多種形式征集意見,對征集到的意見進行專業(yè)化的分析評估,,向政府部門,、立法機構提交并公開發(fā)布對公眾意見建議的分析報告,。相較之下,這次北京市征求市民意見由北京市交通委組織,。組織者作為交通主管部門,與治堵措施存在直接利害關系,,幾無“獨立性”可言,,也就難以從程序上為“公正性”提供切實的保障。 其次,,征求意見應當充分動員而不是限制公眾的參與,,公眾提交意見的渠道應當盡可能暢通,而不應人為壓縮,。北京市就治堵方案征求意見,,時間只有短短的一周;在組織者發(fā)布的征求意見的公告中,,公眾提交意見只有郵寄信函和發(fā)送傳真兩種傳統(tǒng)的方式,,并無在線征集平臺或發(fā)送電子郵件的渠道(組織者稱共收到網(wǎng)上提出的意見建議2929件,應該是通過其他渠道收集而來),,這都限制了公眾參與的廣度和深度,。北京共有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兩千多萬,卻只有區(qū)區(qū)三千多人提交了對治堵方案的意見,,這顯然不意味著治堵方案是一個乏人關注的冷門話題,,也不意味著公眾患有嚴重“政治冷漠癥”,而只能說明公眾的參與受到了嚴重限制,,參與熱情無形中被大大降溫,。既然公眾參與度如此低,高達94.2%的贊成率也就很難說具有多少代表性了,。 再有,,公開征求意見本身不是目的,誠意善待,、認真研究,、合理吸納公眾的意見才是目的。公開征求意見主要是一個“進食”的過程,,對公眾意見進行分析研究,、整合處理,則主要是一個“消化”的過程,,后一個過程往往更加重要,。北京治堵方案征求意見花了一周時間,而從征求意見結束(19日)到正式公布治堵方案(23日),,分析研究,、整合處理公眾意見只花了三天時間,,“消化”的過程實在是過于倉促了。人們既沒有看到公眾提交的意見被全面公之于眾,,并相互碰撞,、博弈,也無從知曉有關部門到底吸收和否決了哪些意見,,以及吸收和否決各自都有什么理由,,甚至不能肯定征求意見是否真正對完善治堵方案起了作用。如果分析處理意見是一個“消化不良”的過程,,前面“進食”過程的價值自然也要大打折扣,。 在現(xiàn)代社會,在制定法律法規(guī),、公共政策,,決定公共事務和進行公共治理時,公權機關通過開放的途徑從一般公眾以及利害直接相關的個人或組織獲取信息,,聽取意見,,以方便公眾反饋有關意見并對決策和治理行為產生影響,這是保障公民權益的基本要求,。包括北京治堵方案征求民意在內的多起征求民意的案例再次證明,,必須建立起充分開放、自由活躍,、確保程序正義的互動反饋機制,,使公眾真正參與到決策和治理中來,這樣公眾的意愿才能產生真正影響,,才能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保障公民權益這一實體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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