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深圳中院就“丈夫拔掉呼吸管案”作出一審判決。我感興趣的是新聞中就此判決書的評論:“相比一般呆板干巴的法律文書,,這次的法院判詞卻寫得情理并茂,,令人感觸�,!� 顯然,,該判決之所以“令人感觸”,是因以下這段話:但文裕章與胡菁“本系大學(xué)同學(xué),,兩情相悅,,成婚十載,感情和睦,,兒女雙全,,家境優(yōu)裕。豈料一朝胡菁隱疾發(fā)作,,夫妻竟作天地之隔,。被告人眼見愛妻救助無望,悲痛欲絕,,不能控制自己的沖動情緒而將其妻身上所附搶救設(shè)施拔掉,,不僅親手致其妻死亡,己身亦觸犯刑律鋃鐺入獄,,一雙兒女,,恩愛頓失,此案此情,,令人扼腕嘆息,。” 這不僅讓我想起了清代于成龍的著名判詞: “關(guān)睢詠好逑之什,,周禮重嫁娶之儀,。男歡女悅,原屬恒情,;夫唱婦隨,,堪稱良偶。錢萬里譽擅雕龍,,才雄倚馬,;馮婉姑吟工柳絮,,夙號針神。初則情傳素簡,,頻來問字之書,;繼則夢隱巫山,竟作偷香之客,。以西席之嘉賓,,作東床之快婿。方謂青天不老,,琴瑟歡諧,,誰知孽海無邊,風(fēng)波忽起,。彼呂豹變者,,本刁頑無恥,好色登徒,;恃財勢之通神,,乃因緣而作合。婿女無知,,中其狡計,;馮父昏聵,,竟聽讒言,。遂使彩鳳而隨鴉,乃至使張冠而李戴,,婉姑守貞不二,,至死靡他。揮勁血以濺兇徒,,志凱可奪,;排眾難而訴令長,智有難得,。仍宜復(fù)爾前盟,,償爾志愿。明年三五,,堪稱夙世之歡,;花燭一雙,永締百年之好,。馮汝棠者,,貪富嫌貧,棄良即丑,;利欲熏其良知,,女兒竟為奇貨,。須知令甲無私,本宜懲究,;姑念緹縈泣請,,暫免杖笞。呂豹變刁滑紈,,市井淫徒,,破人骨肉,敗人伉儷,,其情可誅,,其罪難赦,應(yīng)予杖責(zé),,儆彼冥頑,。此判�,!� 這樣看,,從古至今,在一些人看來,,判決的好壞與判詞的文學(xué)色彩相關(guān),。但即使是這些人也不會否認,一個真正好的判決,,絕不是因為其文采飛揚,,而是因為其真正體現(xiàn)了公平正義,關(guān)照了民眾的真切感受和社會生活本身,。這又取決于其是否將案件中蘊含的道理,、是非曲直講清楚了。 而要做到這一點,,符合邏輯的說理論證必不可少,。因為法律最大的特點,就是通過一些有明確含義的專業(yè)術(shù)語表述社會關(guān)系,,并界定和分配人與人之間的權(quán)利義務(wù),。如此,在判決書中使用枯燥的,、冷冰冰的法律術(shù)語實際上不可避免,,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好的判決書必然是“枯燥乏味”的,。當然,,枯燥乏味的判決書,未必就是好的判決書,。 也正因此,,我很懷疑文學(xué)化的語言能否同樣達到界定彼此權(quán)利義務(wù)的目的,,從而成為好的判決書。比如深圳的這個判決書,,就其有限的內(nèi)容而言,,我并沒看到法官對丈夫是否有權(quán)拔掉妻子插管進行任何討論,也沒論及在這種情況之下究竟誰有權(quán)作出拔掉插管的決定,,更沒有對這背后所蘊藏的對生命權(quán)之意義的探討等,。如此,你能說它是一份好的判決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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