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官員在國新辦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不能簡單地說生產“山寨產品”,,就對這個企業(yè)或者對這種產品說Yes或者No,。如果說它使用了別人的知識產權,,那么,他應該給擁有這個知識產權的制造商或者專利權人支付相應的費用,;如果說他這個模仿沒有侵犯到專利權人所聲稱的權利保護的對象,,那么我們還是支持這樣的生產。(《京華時報》12月1日) 工信部的意思,,就是山寨產品也要講究辯證法,,不能一棒子打死,不違規(guī)不違法就是好孩子,。官方對山寨的態(tài)度,,這也算是為數不多的鮮明立場。其實不然,,只要你去過深圳的華強北或者類似著名的各色批發(fā)市場,,你會親身感受到官方對山寨問題的“更大尺度”。 山寨不是中國特色,,但毋庸諱言的是,,不少國際友人已經將山寨誤會為中國特色。山寨的歷史可謂悠久,,譬如看到西施妖嬈的東施,,也山寨了一把,徒增笑耳,;又或者江蘇鹽城的阜寧,,因山寨上海世博園的“中華情”城市雕塑及周邊廣場而“蜚聲”海內外……“KFG炸雞”、“三糧液”白酒,、“日貓”洗衣粉,,山寨無孔不入——可見我們蓬勃的山寨精神其實是不需要鼓勵的。 當然,,我們不能偷換概念,,工信部研究的山寨產品,屬于山寨工業(yè)品,。人家說得很客氣,,叫做“模仿”——問題是,既然都“模仿”到人家知識產權上去了,,還在考慮要不要給人家產權銀兩,,估計離“抄襲”也就不遠了。天涯論壇曾有帖子曝出了震撼人心的山寨手機:BMW汽車的外形,,內置藍牙耳機,,帶驗鈔燈、MP3,高炮鏡頭,,竊聽裝置,,超長待機,可支持2000多款盜版游戲,,高僧開光……想象力在山寨機面前,,永遠都是浮云。好吧,,山寨無罪,,山寨有理。拋開知識產權上的糾結不說,,這么多年來,,有哪家山寨機廠家做成了手機里的民族產業(yè)?換個問題吧,,山寨機為什么總是在產業(yè)下游,、而只是成為消費者廉價的選擇?道理無須贅言,,中國山寨機的歷史,,就已經為山寨工業(yè)品的前世今生做了淋漓盡致的演繹。 有錢了,,你會不會選擇山寨產品?弄明白這個答案,,你就能看穿山寨產品所謂“很好很強大”的不堪,。有人說咱沒錢,又想獲得更好的消費體驗,,山寨這時候就是及時雨,。這話乍聽起來有理,事實上完全悖逆了價值規(guī)律,。一分錢一分貨,,價值決定價格,A貨永遠是A貨,,一個靠A貨贏得消費尊嚴的民族,,別人瞧不瞧得起不說,自己內心恐怕也會時刻惶惑,。 文化學者朱大可先生認為山寨文化有三種含義:“第一,,指仿制和盜版的工業(yè)產品;第二,,指流氓精神,;第三,指在一種流氓精神影響下的文化顛覆,,戲仿,、反諷和解構,。”公眾理解的山寨,,大致也就是這個意思,。當然,職能部門也許可以給它重新定義,,但一切游走在秩序與規(guī)則邊緣的產業(yè),,注定不是經濟結構的健康姿態(tài)。原創(chuàng),、區(qū)隔,、等級,這是現代文化的三個支柱,,臨摹或抄襲可以算作私底下的“起步”,,但拿出來兌換真金白銀,且正兒八經地以產業(yè)面目出現,,不啻于李鬼開新聞發(fā)布會稱“以后將收取李逵肖像的版權費”,。 我們這敝帚自珍的“山寨文化”,畢竟不比西方歷史上的“車庫文化”,,跟創(chuàng)造力基本無甚關系,。令人擔憂的是,一旦“山寨”成癮,,會否無藥可醫(yī),?一個常識需要記取:原創(chuàng)的精神與氛圍,、創(chuàng)意的思維與智慧,,從來就不喜歡和山寨走得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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