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對《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作出修改,。修改后的規(guī)定草案將相互串通,、惡意囤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以哄抬價格、牟取暴利的行為作為懲處重點,,加大了處罰力度,。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的修改,,體現(xiàn)了政府方面今后將繼續(xù)加大對價格監(jiān)管,、調控物價理性回歸的決心,,更是從政策性調控及時向以法律手段干預市場的巧妙轉變�,?梢灶A期的是,,隨著國家有關方面的重視,,政策性調控和法律性手段的相繼出臺,引人熱議的物價上漲過快問題終會逐步緩解,。日前,,物價指數(shù)有穩(wěn)定和下降趨勢。商務部的最新監(jiān)測顯示,,上周(11月15日至21日)18種蔬菜平均批發(fā)價格比前一周下降2.6%,,降幅擴大1.8個百分點。其中,,白蘿卜,、黃瓜、芹菜和圓白菜價格降幅較大,,分別下降11.1%、10%,、7%和5.9%,。與此同時,近期大豆,、谷物等大宗農產品現(xiàn)貨價格,,相比一個月以前都出現(xiàn)了不同程度的下跌。這都是調控效果初步顯現(xiàn)的證明,。
然而,,有效的調控政策舉措或法律手段,終歸是一個比較短期和臨時性的措施,。上述調控手段從本質上并不會改變供求關系,,如果不從根本上改變供需矛盾,不從根本上加大市場供應,,暫時的調控效果并不會取得長久效果,。筆者以為,真正將令人焦慮的物價“牛頭”摁下來,,尚需多措并舉,。
前一段時間,就物價問題,,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研究部署穩(wěn)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會議確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指出“必要時對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產資料實行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在短短的3天的時間,就推出了穩(wěn)定物價“國十六條”,,以行政性調控手段對物價實施調控,,這高度體現(xiàn)政府方面對關系國計民生的物價問題的重視,,這也是調控物價的一個有力舉措。但僅靠一個單方面對市場的干預是不夠的,。通過加大處罰力度或可一定程度上遏止游資炒作,,但并不會從根本上讓游資離場,及時出臺相應的貨幣政策也是問題的關鍵,。央行有關方面宣稱仍然有加息空間,,在必要的時候為了回籠貨幣,再次出臺相關貨幣政策也是一個可行的選擇,。
解決物價問題,,最根本的是保證充足供應。一方面,,放開市場,、疏通“綠色通道”,投放必要的儲備物資平抑市場,;另一方面,,最關鍵的是降低能源價格。電氣油類產品是絕大多數(shù)商品的前端環(huán)節(jié),,能源一旦漲價,,下游產品將面臨漲價預期。有關方面審慎出臺了“暫停天然氣漲價”舉措,,就是一個極為正確的決定,,但僅僅“不漲價”還是遠遠不夠的,有必要從根本上形成對貧弱群體日常水電暖方面的補貼制度,。物價指數(shù)和感受,,壓力最大的是窮人而不是富人,真正讓窮人日子好過起來,,才能達到物價調控預期,。2008年,為應對金融危機,,巴西實行“家庭津貼計劃”,,本著“以金錢換行動”的原則,對送子女上學和參加體檢的貧困家庭給予每月10至50美元的補貼,。各級政府不妨也采取一個“補貼窮人”的思路來消彌公眾物價“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