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對《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作出修改,。修改后的規(guī)定草案將相互串通、惡意囤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以哄抬價格,、牟取暴利的行為作為懲處重點,加大了處罰力度,。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的修改,,體現(xiàn)了政府方面今后將繼續(xù)加大對價格監(jiān)管、調控物價理性回歸的決心,,更是從政策性調控及時向以法律手段干預市場的巧妙轉變,�,?梢灶A期的是,隨著國家有關方面的重視,,政策性調控和法律性手段的相繼出臺,,引人熱議的物價上漲過快問題終會逐步緩解。日前,,物價指數有穩(wěn)定和下降趨勢,。商務部的最新監(jiān)測顯示,上周(11月15日至21日)18種蔬菜平均批發(fā)價格比前一周下降2.6%,,降幅擴大1.8個百分點,。其中,白蘿卜,、黃瓜,、芹菜和圓白菜價格降幅較大,分別下降11.1%,、10%,、7%和5.9%。與此同時,,近期大豆,、谷物等大宗農產品現(xiàn)貨價格,相比一個月以前都出現(xiàn)了不同程度的下跌,。這都是調控效果初步顯現(xiàn)的證明,。
然而,有效的調控政策舉措或法律手段,,終歸是一個比較短期和臨時性的措施,。上述調控手段從本質上并不會改變供求關系,如果不從根本上改變供需矛盾,,不從根本上加大市場供應,,暫時的調控效果并不會取得長久效果。筆者以為,,真正將令人焦慮的物價“牛頭”摁下來,,尚需多措并舉。
前一段時間,,就物價問題,,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研究部署穩(wěn)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會議確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指出“必要時對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產資料實行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在短短的3天的時間,就推出了穩(wěn)定物價“國十六條”,,以行政性調控手段對物價實施調控,,這高度體現(xiàn)政府方面對關系國計民生的物價問題的重視,這也是調控物價的一個有力舉措,。但僅靠一個單方面對市場的干預是不夠的。通過加大處罰力度或可一定程度上遏止游資炒作,,但并不會從根本上讓游資離場,,及時出臺相應的貨幣政策也是問題的關鍵。央行有關方面宣稱仍然有加息空間,,在必要的時候為了回籠貨幣,,再次出臺相關貨幣政策也是一個可行的選擇。
解決物價問題,,最根本的是保證充足供應,。一方面,放開市場,、疏通“綠色通道”,,投放必要的儲備物資平抑市場;另一方面,,最關鍵的是降低能源價格,。電氣油類產品是絕大多數商品的前端環(huán)節(jié),能源一旦漲價,,下游產品將面臨漲價預期,。有關方面審慎出臺了“暫停天然氣漲價”舉措,就是一個極為正確的決定,,但僅僅“不漲價”還是遠遠不夠的,,有必要從根本上形成對貧弱群體日常水電暖方面的補貼制度。物價指數和感受,,壓力最大的是窮人而不是富人,,真正讓窮人日子好過起來,才能達到物價調控預期,。2008年,,為應對金融危機,巴西實行“家庭津貼計劃”,,本著“以金錢換行動”的原則,,對送子女上學和參加體檢的貧困家庭給予每月10至50美元的補貼。各級政府不妨也采取一個“補貼窮人”的思路來消彌公眾物價“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