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美國研究所前所長資中筠,在美國曾遇到這樣一件事,,她到了某個基金會提出希望看一下過去一年的全年收支,,雇員馬上從電腦里打出一大頁紙,上面清楚注明了每項收支,,甚至包括主管人員的工資支出,。每筆錢是從哪里來的,有多少,這些錢又是怎么花出去的……在美國這并不新奇,。玉樹地震和汶川地震讓公益慈善進一步走進了中國人的視野,,但也讓很多人感到茫然,究竟捐給誰可靠,?這樣的茫然,,在美國或許沒有,但在我們這里卻延續(xù)至今,,或將更久,。 汶川地震之后,大部分捐款進入了政府財政專戶,,變成了政府的“額外稅收”,,由政府部門統(tǒng)籌用于災區(qū)。巨額的善款究竟由誰管才合適,,引起各方的爭議,。不客氣的評論有之,理性的分析和建議當然更有建設性,。歸納網(wǎng)友和各方評論主要集中于三方面:捐贈不應變成政府的“額外稅收”,,政府使用地震捐贈缺乏透明程序,應該培育民間組織使用捐贈,。 但可以假設的是,,在目前情況下,把捐贈全部交給民間組織支配,,無論政府還是所有公眾,,多半也不會放心。無論政府還是民間組織,,在執(zhí)行能力、財務公開,、信息透明方面做得都不夠正規(guī)和完善,。無論捐贈本身還是使用捐贈,都不是交給民間組織或者政府就完事的,。 不過,,民間組織應該發(fā)揮更大作用,是毫無疑問的,。長遠看,,這也是必然之路。一個成熟的社會,,不同的民間組織應有不同的宗旨,,搞教育的,搞扶貧的,針對殘疾兒童,、婦女,、老人的……甚至這些機構定位也不同,資金籌集型的,,或者操作型的,。捐贈人要明確自己想把善款用在哪個方向,然后再去選擇最合適的民間組織,;捐贈之后還要保證捐贈人的知情權,,以確保捐贈達到效果。 問題的關鍵是:培育,、壯大和規(guī)范民間組織,,必然牽涉民間組織本身遇到的法規(guī)困境;解決政府捐贈使用透明問題,,涉及政府信息公開和政治治理,。更不可回避的是,政府對民間組織不放心和民眾對政府有質疑一樣存在,。只要涉及到錢的地方必然與權力產(chǎn)生聯(lián)系,,無論政府來做還是民間組織來做,都可能產(chǎn)生腐敗,。 正視這些憂慮,,是政府和立法者更當早謀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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