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覺得,,或許中國的質檢部門,才是中國乳業(yè)市場發(fā)展真正的桎梏,,才是中國食品安全真正的噩夢。 圣元奶粉疑致女嬰性早熟事件,,使得從2008年開始的中國奶粉亂相得以延續(xù),,也再次激起人們對食品安全的憂慮。幾天前,,“武漢三名女嬰性早熟”的病例引發(fā)社會強烈關注,。武漢三名女嬰家長懷疑是圣元奶粉惹的禍。與此同時,,在廣東,、山東、江西都發(fā)現(xiàn)同類病例,。家長也曾想把奶粉送檢,,卻遭遇“檢測無門”,一些質量監(jiān)督檢測機構都婉言拒絕了家長們的個人申請,。相關質檢工作人員表示,,無法對奶粉進行激素檢測,“我們只能檢查奶粉國家標準里面規(guī)定的項目,,激素并不在其中”,,國家藥監(jiān)局則表示,“不受理個人申請”,。 如果相關檢測機構既可以拒絕檢測奶粉中是否含有激素,,而且可以拒不受理來自個人的申請,并且真的是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那委實也太超乎民眾樸素的常識及經驗了,。對質檢部門來說,,被疑含有激素的奶粉,到底算不算質量問題,,是否應由質檢機構來負責檢驗,,這原本不應成為一個問題,然而為何有了現(xiàn)在這個讓眾多患兒家屬欲哭無淚的現(xiàn)實,?而且還有一個問題在于,,如果所有的檢測部門既拒絕檢測,又拒絕受理,,那么對于民眾來說,,他們奉養(yǎng)這些部門的意義何在? 因為有一部奶粉國家標準,,所以相關部門按圖索驥,,便以激素不在其中而拒絕檢測。這是我所能找到的他們拒不履職的理由,。但我所不明白的是,,他們同樣可以找到許多能夠支持他們進行檢測與把關的依據啊,但為什么他們沒有這樣去做,?這個依據便是新頒不久的《食品安全法》,,其第12條規(guī)定“應當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一些情形如:發(fā)現(xiàn)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需要判斷某一因素是否構成食品安全隱患的等,。難道說,,眾多女嬰早熟的病例,以及人們對于圣元奶粉含有激素的疑云,,不是他們應當立即開始風險評估的全部理由,? 質檢部門作為食品安全的寄予,理應成為食品安全的堅固防線,。假如他們所能做的,,只能檢查奶粉國家標準里面規(guī)定的項目,這無疑是一次對其功能的棄守,,對其使命的龜縮,,同時也意味著對民眾生命安全的冷漠。顯然,,也正在這一點上,,我們恍若再次回到了2008年那個奶粉迷離的秋天。其時,,同樣是媒體曝光了眾多嬰兒因食用奶粉而罹患腎結石癥的病例,,然而盡管輿情紛紛,但相關擔負著食品安全的職能部門始終沉默以對,甚至在專家鑒定涉嫌問題奶粉中含有大量致腎病的三聚氰胺后,,有關部門仍然表示“不便透露進展情況”,。 我們還能相信奶粉嗎?或者說,,我們還能相信中國的質檢體系嗎,?關于圣元,我不想多說什么,。作為一個事實,,自三鹿事件之后,尤其是其后數(shù)次三聚氰胺事件之后,,中國乳制品行業(yè)所遭受的重創(chuàng)已不言而喻,。這里面固然有著中國企業(yè)發(fā)展模式的先天性原因,但是誰能說,,一種不負責任,、未能恪盡職守的質檢監(jiān)管體系,不是原因之一,?誰能說,,他們的沉默,推諉與棄守,,不是最終讓一些企業(yè)走上不歸之路的真正力量,?而這一點,不也正是食品安全所無法繞行的障礙與苦難之所在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