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公司近期在全國660個城市的調查顯示,,有高達6540萬套住宅電表連續(xù)6個月讀數為零,這些空置房足以供2億人居住,,也動搖著整個中國房地產市場的根基,。這更清晰地說明一個問題:房地產市場不是沒有房源,,而是大量的房源被開放商或者投資房產的投資者閑置。筆者建議何不把物業(yè)稅暫且擱置起來,,實施更有針對效果的房產空置稅,?如果用房產空置稅取代物業(yè)稅,房價調控將會立竿見影,。 物業(yè)稅的征收其實是有爭論的,,畢竟,我國城鎮(zhèn)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房屋的買賣已經是剝離了土地層面的單純地上不動產的交易,而土地出讓金在本質上是房產所有者一次性支付的使用70年土地的租金,。這種特殊的國情就給物業(yè)稅的征收帶來了多重阻礙,。 對于實施空置稅,很多人第一反應是不好界定空置房,。筆者以為,,所謂空置房是指我國城鎮(zhèn)范圍內處于空置狀態(tài)的所有住房,對這些特定住房按一定比例征收的財產性稅額叫做空置稅,。至于如何界定和劃分,,從實際操作來看,空置房不應包括一個家庭的第二套住房,。因為征收空置稅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調控房地產市場過高的房價和過高的空置率。管理層要打擊的對象,,是那些占有大量房產的炒房客或者是故意囤積房源不賣的開發(fā)商。 空置稅在世界上不乏先例,,我們不妨借鑒其他國家的做法,。比如法國就是世界上少有的較早征收空置稅的國家,許多法國人擁有不止一處住房,,這樣就形成了所謂的“主要住所”和“第二住所”,。如果“第二住所”基本不怎么使用,該住所則需按面積交納空置稅。而英國的做法則更為現代化和系統(tǒng)化,,英國空置稅的征收基礎在于居民登記的數字化,、實名制和系統(tǒng)化。任何居民都有個人數據庫,,相關人員只要輸入個人信息關鍵詞即可獲得所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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