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從國家層面到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以下簡稱“PPP模式”)正以加速度推進。國家發(fā)改委近期公開發(fā)布一批PPP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推介項目,,總投資額高達1.97萬億元,。中央級的引導示范性PPP基金,,日前已經獲得財政部審批,,擇日將下發(fā)相關文件,,預計引導基金的規(guī)模約為500億元。
PPP注定成為2015年的一個熱詞�,!癙PP”模式熱中需理性對待,,要強化效率、效益,、公共利益等約束機制,防止PPP項目進入市場化運作領域,、異化為地方政府新的融資平臺,。
第一,強化效率約束機制,,防止公共產品盲目過量,、低效供給。其實,,PPP的核心意義并不止于減輕政府財政負擔,,而是引入競爭機制、市場價值投資理念,、市場風險意識等,,提升公共產品的營運能力,提高公共產品的供給效率,。近年來,,政府投資的一些項目不注重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運行效率低下,,淪為官員的“政績工程”,,成為地方財政的包袱。因此,,PPP項目必須強化效率的約束,,遏制公共產品的盲目過量生產和低效率現象。
第二,,強化效益約束機制,,防止偏離公允價值。項目收益應優(yōu)于傳統模式,,PPP項目要進行精準的效益分析,、財政承受力等方面評價,剔除資金成本與合理收益,,PPP模式的成本不能遠超出政府直接投資,,否則就背離了公允價值、偏離公共利益,。雖然PPP項目通常屬于壟斷性領域,,但仍需通過競爭壓力以提升其績效能力,比如在具有相關性產業(yè)或不同地區(qū),、性質的公司中,,建立橫向績效比較機制,。
第三,強化公共利益約束,,防止以侵害公共利益來實現“利益最大化”,。應該說,政府與社會資本投資主體的利益訴求是不同的,,政府承擔“守夜人”角色,,需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而社會資本投資主體的企業(yè)本質特征,,需追求商業(yè)利益最大化,。目前,PPP項目多是供水,、供熱,、環(huán)保等準公共產品領域,具有自然壟斷屬性,,公眾擔心采用PPP模式的公共產品價格出現不合理的上漲,,最終由老百姓買單。因此,,PPP項目需強化公共利益約束,,完善激勵性定價規(guī)則,鼓勵PPP產品的利潤合理增長,,建立在企業(yè)生產率的增長上,,而不是簡單地“羊毛出在羊身上”。同時,,優(yōu)化對PPP項目的外部約束機制,,比如引入公眾參與定價機制等,打破由政府,、社會投資主體雙邊壟斷的委托-代理關系,,防止出現道德風險和內部人控制等侵犯公共利益。
第四,,嚴格邊界范圍約束,,防止介入市場化運作領域。當前,,全國興起一股PPP熱潮,,但并不是所有項目都適合采用PPP模式,或者說并不是所有項目都需要采用PPP模式,,相關部門必須嚴格界定PPP項目的邊界范圍,,尤其需要警惕PPP模式過度泛化應用,擠壓正常的市場競爭機制。要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將原本交由市場運作的項目,,包裝成PPP項目,,將一些稀缺資源與PPP項目捆綁開發(fā),將一些原本要求政府完全投入的純公共產品,,以PPP模式逃避責任,,這與完善市場機制的改革精神是相違背的。
第五,,強化風險控制意識,,避免異化為新的融資平臺。目前,,個別地區(qū)有一種將PPP項目異化融資平臺的不良傾向,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爭取財政資金和銀行貸款傾斜支持的考慮,,從融資角度進行PPP模式方案設計,,一般不考慮項目周期全過程的風險控制及合作伙伴關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