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五位發(fā)言人魚貫而入,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的第九場記者會于9日下午三點準時開始,,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以下簡稱“立法法”)修改與立法工作相關問題答問,。 這并不是一場座無虛席的發(fā)布會。和熱門話題相比,,立法的話題顯得過于厚重,,然而,現(xiàn)場鱗次櫛比的舉手,,顯示著媒體對于立法程序的關心,。 一位地方媒體的女記者提了一個征集到的老百姓的問題:立法法修正案二審稿明確了稅率調整由法律規(guī)定,但是三審稿卻刪除了這個規(guī)定,,這是不是“稅收法定”原則的倒退?立法法修改如何體現(xiàn)“稅收法定”的理念,,繼而保證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鄭淑娜對此給出解釋:二審稿規(guī)定的表述經過專家論證認為不夠科學,,因為實際上稅種就包括納稅人、征稅對象,、計稅依據和稅率,。但這不是說法律就不要定稅率了。稅種的基本要素包括納稅人,、征稅對象,、計稅依據和稅率,稅法一定要把這些基本要素寫出來,。 外媒的問題同樣犀利,。日本的同行緊接著提問: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對于個別地方政府有法不依、有錯不究的問題將會有哪些新的懲處措施,? 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袁杰接下了“擔子”。他介紹說,,“民告官”的問題,,怎么監(jiān)督行政機關的問題,在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中都有充分的體現(xiàn),。其中,,對解決老百姓告狀難有很具體的規(guī)定。比如規(guī)定了在受理窗口不能不接收老百姓的狀子,,規(guī)定了如果不立案有哪些救濟措施,,也規(guī)定了法院內部對立案的監(jiān)督機制。在通過訴訟制度進一步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方面,,則規(guī)定了行政首長出庭制度,。為了克服地方保護主義,還規(guī)定了提級管轄和相對集中管轄制度,。 略過食品安全等幾個問題,,反腐敗立法不出意料地也被提了出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主任王愛立對此表示:反腐敗國家立法是一個綜合的系統(tǒng)工程,,不僅僅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還包括行政監(jiān)察法等,。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去年10月提交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也向社會廣泛地征求了意見。下一步,,將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和社會各方面的意見,,根據2015年立法計劃要求,及時把草案修改好,。已提交的草案,,對有關貪污賄賂犯罪的規(guī)定作了完善,。這些修改一方面使刑法關于懲治貪污罪、受賄罪的規(guī)定能夠在司法實踐中做到罪刑相適應,,同時也進一步加大了對行賄犯罪的處罰力度,,對切斷受賄犯罪的鏈條也作出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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