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筑工地打工14年了,,年年欠薪,,年年討薪,,這些艱辛的路,,說出來都掉眼淚�,!眻筝d,,來自河南的建筑工人張克儉說,至今,,他還沒有拿到去年的工資,。 其實,每逢過年都要經歷一次“掉眼淚討薪”的農民工,,又何止是張克儉一人,?每逢年終歲尾,為農民工討薪都會成為地方政府的一項重點工程,。然而,,年年欠薪年年討,,年年討薪年年欠,,即使當年驚動了國務院總理,即使惡意欠薪進入了刑法追究,,但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至今還是沒有得到根本性的好轉。 12月5日,,由多所高�,!瓣P注新生代農民工計劃”發(fā)布的《當代建筑業(yè)欠薪機制與勞資沖突調研報告》顯示,,建筑行業(yè)對農民工的欠薪,存在著制度性的必然,,那就是建筑工程層層轉包的存在,,造成了層層盤剝的“食物鏈”,使處于頂端利益的開發(fā)商和總包施工企業(yè)都能逃避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直接責任,,而使處于利益鏈條最低端的農民工的權益受到傷害,。 據《報告》所調查的138起欠薪案例中,層層分包與轉包的比例高達97.1%,。由于層層轉包的普遍存在,,使農民工往往無法直接與建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138起集體討薪案例中,,沒有勞動合同的比例高達95%,。而沒有勞動合同,農民工即使訴諸法律維權,,“依照約定,,全額結算”的比例僅為44.9%,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往往會依照最低工資標準來支付工人工資,。惡意欠薪雖然入罪,,但各地行政和司法執(zhí)法部門卻并沒有嚴格執(zhí)行�,!皭阂馇沸饺胱铩�,,并沒有得到有效的實施。 《報告》調研138起案例顯示,,高達94.9%的討薪案例,,工人在討薪期間無報酬,交通,、食宿自理,。工地方欠薪的違法成本被轉嫁到了欠薪農民工身上。即便100%討薪成功,,涉事工地所付出的也只不過是他們本應付給農民工的工資,。正是由于這些制度的缺陷,法律對欠薪者的寬松,,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成了某些單位緩解資金難題的首選辦法,,利益最大而風險最小。 然而,,欠薪對農民工的傷害是巨大的,,我們的制度和法律,如何保障農民工在過年時,不再經歷讓人掉眼淚的艱難討薪,,而是高高興興地拿著工資回家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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