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線旅游網站攜程被央視記者曝出,,其旅行套餐存在
“霸王”行為,退票費用高得驚人,,總票款1057元的機票,,攜程公司收取退票費高達473元,,僅退還584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fā)現,,上述情景并非個案,,有很多消費者有類似遭遇。業(yè)內專家認為,,通過退改簽來牟利早已是機票銷售市場的灰色地帶,。
相關律師表示,攜程如果存在虛假欺瞞之處,,消費者可協商解決,,也可向相關部門投訴;如果通過民事來主張權利,,可要求增加3倍價款的賠償,。
攜程:代理商決定退改簽政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fā)現,,上述情景并非個案。一位名為“趙謙”的消費者投訴稱,,提前三天退票,,被攜程要求支付票價80%的退票費。另一位來自山東的消費者稱,,由于時間預定錯誤要求退票,,一張總票價1212元的機票,被攜程工作人員要求扣840元,。
此外,,有消費者投訴稱,986元票價的機票,,因為綁定了旅行套餐,,提前24小時退票,被攜程工作人員告知只能退燃油費和機場建設費180元,。還有消費者投訴稱,,7.2折訂的東航機票,要求改簽,,需要支付票價60%的改簽費用,;如果要退票,就要支付80%的退票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按航空公司規(guī)定,全價機票起飛前退票僅收取票價5%的退票費用,,起飛后收取10%,,正常改簽也只需要支付10%的改簽費用。
針對攜程如此高額的退改簽手續(xù)費現象,,一位業(yè)內專家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作為OTA(在線旅游代理商),攜程將航空公司的機票加價后售賣,,可以賺取一筆差額,;一旦旅客需要退票,則迎來第二次盈利點,,即“手續(xù)費”,。如果消費者不找航空公司核查實際的退票規(guī)定,就會神不知鬼不覺被“偷走”中間的高額差價,,落入代理商的腰包,。
在央視記者的采訪過程中,對于高額退票費進了誰的口袋這一問題,攜程一直沒有給出明確的回復,。受訪業(yè)內人士認為,,攜程自稱分文未取退票費用的說法,有待核實,。
為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攜程公司,針對上述問題,,相關人士表示,,“這樣的套餐出現在代理平臺上,無論是票的定價,,還是票的退改簽政策都是由代理商決定,,不是攜程決定的,也就是說,,退改簽的手續(xù)費也不會流入攜程,。作為一家上市公司,我們會充分考慮消費者權益,,不會為了幾十塊錢逼消費者投訴,。”
另有行業(yè)專家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隨著機票代理傭金的下調和市場競爭的加劇,通過退改簽來牟利成為機票銷售市場的灰色地帶,,這對于消費者的利益和整個機票市場的規(guī)范都產生損害,。
由此,牽出最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即是代理商環(huán)節(jié),。隨著比價平臺,、傳統電商,甚至是酒店及旅行社自建網站的步步緊逼,,以攜程為代表的OTA成為眾矢之的,。大量的代理商通過去哪兒網、淘寶等網站給出最低折扣的機票和酒店,,讓消費者難以抗拒,。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其他在線訂票網站發(fā)現,代理商放出低價票然后捆綁航空保險的方式普遍存在,。業(yè)內人士透露,,現在國內機票的價格已經比較透明,各家代理商拿到的價格差異一般不大,。為了搶客戶提銷量,,各家代理往往會拿出自己傭金所得的一部分讓利給客戶,同時會加以捆綁其他潛在消費內容,例如搭售保險比單獨賣機票利潤更大,。
律師:該做法存在兩個問題
此番外界關注的焦點在攜程公司的旅行套餐,。針對攜程公司的答復,該套餐規(guī)定:飛機起飛前兩小時之前,,收取退訂手續(xù)費30%,;起飛前兩小時(含)以內及起飛后退票的收取手續(xù)費40%。
購買套餐得到的優(yōu)惠,,是消費者獲得價值十萬積分的旅游優(yōu)惠券,。憑這張優(yōu)惠券,訂購攜程國內外旅游產品滿五千元,,可以減100元,;滿一萬元,可以減200元,。
也就是說,,消費者憑這張優(yōu)惠券可以享受攜程旅游產品2%的優(yōu)惠,代價卻是退票時承擔40%甚至更高的退票費用,。如果乘客購買了不得退改簽的旅行套餐機票,,一旦發(fā)生誤機,將一分錢都拿不回來,。航空公司規(guī)定,,退票費用以機票價格為準,機場建設費和燃油費附加費,,將直接返還給消費者,。
針對上述問題,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攜程的做法存在兩個問題。第一是收取的退票費遠遠高于航空公司的退票費,,即使考慮到提供的是旅游套餐,,包括了旅游優(yōu)惠券,但其所帶來的價值遠遠小于退票時的損失,,對于消費者而言,,明顯不公平,按照合同法,,訂立時顯失公平的合同,,消費者可以要求撤銷。
其次,,趙占領認為,,攜程提供旅游套餐時隱瞞了機票的折扣信息,,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即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因此,,攜程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攜程刻意為之,導致消費者做出錯誤的選擇,,也涉嫌構成欺詐,,應承擔假一賠三的責任。
速途研究院院長丁道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不止攜程,,多個電商平臺都存在“霸王條款”,其實是互聯網公司營銷的一種方式——捆綁消費者消費,,如果你不使用套餐可能不需要如此高的退票費用,,但是套餐吸引了消費者,互聯網消費者很少有詳細去了解條款的,,互聯網公司相關規(guī)定都隱藏在條文中,,消費者后期在申訴中很少能勝訴。
為此,,專家建議消費者在買票時對機票的折扣,、價格、艙位,、使用限制,、售后條款等多留意。根據航空公司的客規(guī),,不同艙位的機票在退票時會收取不同金額的手續(xù)費,,特價機票往往會限制不可退票,,而經濟艙全價機票一定是可以退票的,,飛機起飛前收取5%退票費,起飛后收取10%退票費,,機票的稅費全額退還,,不納入退票費計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