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日前發(fā)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改革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拓寬資金流出渠道,。《通知》規(guī)定,,允許境內居民購付匯用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設立及境外營運資金等,,同時取消境內企業(yè)對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放款的限制。與此同時,,放寬境外融資資金使用限制,,取消“境內居民從特殊目的公司獲得的利潤、紅利及資本變動外匯收入應于獲得之日起180日內調回境內”的強制性調回資金規(guī)定,,允許境外融資及其他相關資金留存境外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