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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決議”,。4月4日《經(jīng)濟參考報》頭版刊登了這一消息,。盡管消息很簡單,但實際情況是,,這一決議的通過是相當艱難的,。而且,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一項工程的決議,,這在我國也是第一次,。
三峽工程從提出的那一刻起就與爭議相伴,。早期的不同意見多偏重于經(jīng)濟和技術因素,普遍認為經(jīng)濟上無法支撐,,技術上也難以實現(xiàn)預定目標,,并且移民的難度極大。針對移民問題,,按照當時的估計,,當三峽大壩蓄水完成后,將會淹沒129座城鎮(zhèn),,產(chǎn)生113萬移民,,在世界工程史上是絕無僅有的。1980年后,,隨著改革開放的持續(xù),,國內(nèi)關于三峽工程的爭論更加廣泛,涵蓋了經(jīng)濟,、移民,、環(huán)境、文物,、旅游等各個方面,。
1992年,國務院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交了關于興建三峽工程的議案,。4月3日該議案進入表決程序,,共有2633名人大代表參與表決,結(jié)果是贊成1767票,,反對177票,,棄權664票,未按表決器的有25人,。表決雖然獲得通過,,但贊成票只占總票數(shù)的67%。
從孫中山1919年在《建國方略》中對建造長江三峽大壩的最初設想,,到毛澤東1953年視察三峽時重提該工程,,再到1992年興建三峽工程的決議正式通過,三峽工程歷經(jīng)70多年終于決定興建,。自此,,一場聲勢浩大的建設、移民工程拉開序幕,。1993年1月3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成立;同年8月,,國務院頒布《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1994年12月14日,,三峽工程正式開工;1997年11月8日,,大江截流,,標志著一期工程完成,二期工程開始,;2000年7月17日,,三峽庫區(qū)首批外遷的移民——重慶云陽縣150戶居民集體搬遷至上海崇明縣;2002年11月6日,,導流明渠截流,,至此三峽工程全線截流;2003年7月10日,,三峽第一臺發(fā)電機組左岸2號機組正式投產(chǎn)發(fā)電,;2003年11月22日,左岸1號機組投產(chǎn)發(fā)電,,至此首批機組全部投產(chǎn),,標志著二期工程的目標全部實現(xiàn);2006年5月20日,,185米大壩封頂,,三峽大壩全線建成;2009年,,三峽工程全部完工,。
據(jù)報道,運營三峽工程的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相關人士表示,,公司2010年發(fā)電量達到1020億千瓦時,,2011年還將新增水電裝機投產(chǎn)容量210萬千瓦,力爭實現(xiàn)發(fā)電量1070億千瓦時,。
相關鏈接:關于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