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國八條”要求,各地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臺住房限購實施細則,。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等11個城市出臺了“限購令”細則,。在本輪限購令中,,各地主要對限購人群,購房套數(shù)作出規(guī)定,,其中戶籍成為已公布“限購令”城市的重要調控手段,。有網(wǎng)民認為,限購令符合限購令符合絕大多數(shù)家庭的居住、投資需求,,與一些城市的購房入戶政策也不沖突,,且不會阻礙住房租賃、度假物業(yè)市場發(fā)展,。
限購令有效抑制投機和空置
網(wǎng)易博主“蔡易”,,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應相對緊張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實施外來人員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須提供至少一年的納稅或社保證明后才能購買,。限購令簡單易行,其實施主要依賴各城市房管部門的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和網(wǎng)絡簽約兩個信息系統(tǒng),,不需全國聯(lián)網(wǎng),。目前住建部正在推進40個重點城市住房信息系統(tǒng)的建設和聯(lián)網(wǎng),這項工作非常有價值,。系統(tǒng)建成后,,將可有效支持開征多套房房產(chǎn)稅,并可優(yōu)化40個城市范圍內的限購,。
能否成為“最給力”樓市調控
有網(wǎng)友認為,,限購令是有效抑制房產(chǎn)投機和空置的一把利劍,成為第三輪調控的重要法寶,,在全國30多個城市落地開花,,成為打擊投資和投機性購房最有力的工具之一。二套房首付比例升至六成,,限購令再次升級,,首次要求地方政府確定房價控制目標……顯然,第三輪調控的嚴厲程度已經(jīng)超過了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第一次調控,。
“限購”矛頭仍然對準投機,、投資。限購的做法是合理的,,因為一個家庭購買兩套,、三套房,意圖很明顯,,不能說絕對是炒房,,但多套以上必然就是一種投資、投機行為,,而住房消費應該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所以,,必須通過政策實現(xiàn)住房居住功能的最大化,將金融功能最小化,。限購將能直接達到這樣的目的,。
限購令將購房需求進一步限定在首次置業(yè)的剛需和真正的改善性居住需求上,第三輪調控是否能成為“最給力”的樓市調控,,是否能控制住幾欲脫韁的房價,,仍要看最終的效果,調控還在不斷升級,。否則,,還有第四輪調控。
限購令的雙重作用
網(wǎng)友知風認為,,這是不是可以說“限購令”還沒有起到預期的積極效果,,卻產(chǎn)生了消極后果?這可能不是問題的關鍵,,因為,,不管是積極效果還是消極后果,說到底只是一個結果,,那就是用個人身份來界定進入市場的準則,提高外來人口的生活成本,,也就是提高了人口流動的門檻,,緩解早已不堪負重的城市壓力。
深圳的一位網(wǎng)民指出,,在限購的問題上,,最需要追問的是,是否只有用“戶籍”來限定購房這一條路可循,,各地限購又為何咬定“戶籍”不放松,?“戶籍”成為地方實施限購令的法寶,根源在于工作程序,、內容的簡單主義傾向,。因為在城市管理者看來,一紙“戶籍”,,辨別“本地人”還是“外地人”簡單容易,、一目了然,既能減少人力,、物力,、財力的支出,又能落得個行動速度快,、辦事效率高的美名,。
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網(wǎng)民石城大蘿卜說,在細則頒布后不久,,網(wǎng)博機構組織相關業(yè)內探討如何破解突破限購的秘籍,。果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國人在如何破解政策上向來不缺乏智慧。我們大致可以破解的限購政策,,無外乎以下一些:
其一,,大家都能想到的離婚、分家,。子女18歲以后即可單獨立戶,,以家庭為單位購房,即加大了購房指標,。在此前必須將房產(chǎn)在家庭成員之間贈與或過戶,。
其二,以企業(yè)名義購買,。限購只限制個人或者家庭,,沒有限制公司或者法人購買吧?對于真正意義上的投資客來說,,資金是大筆的,,完全可以注冊成公司來買房炒房,就不受這個限制,,可以任意購買再轉手賣出去�,,F(xiàn)在注冊公司的成本是不高的。這樣豈不成了,,新政僅僅限制了剛剛小富起來準備投資第二三套房的散客,,而真正意義上大投資客根本沒有被限制。
其三,,遷入戶口,。通過各種社會關系、金錢等方式,,相信買賣城市戶口又將迎來一次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