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再一次把焦點對準高速公路收費,。日前,,山東交通部門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條(段)高速公路將繼續(xù)收費,,理由是償還銀行貸款,。而該省公開數據顯示,,2013年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共收了104億元的通行費,這還不包括約占四成的經營性公路的收費,。由此,,引來公眾追問:為什么到期的高速還要收費?難道之前征收上百億元還不夠嗎?錢都到哪里去了?
其實,公眾反對的不是收費,而是不透明的收費,。如果離開程序正義的基石,,如果投資、收費,、還貸,、盈利、開支等無法在公開透明中澄清,,即便有立法的總體性授權,,高速收費也很難走出爭議。
依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政府還貸公路最長收費不得超過15年(中西部為20年);經營性公路最長收費不得超過25年(中西部為30年),,而“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屆滿,必須終止收費”,。據此,,無論是改變公路性質的企圖,還是繞道“統(tǒng)貸統(tǒng)還”的變通,,都涉嫌違法行政,。這點毋庸置疑。另一方面,,在最長期限截止之前的收費,,往往也存在規(guī)則的模糊,缺乏科學的核算,,公路的公益性常在既得利益與公眾利益的拉鋸戰(zhàn)中,,被忽略、被失范,。
公路的公益性,,在立法層面早已明確,“公路發(fā)展應當堅持非收費公路為主”,。而現實中10萬余公里的高速公路,,90%以上都喊著收費。專家估算,,全國高速公路一年收費在4000億元以上,。這背后的無奈在于,當初的建設因資金短缺,,不得不依靠市場化的刺激機制,,雖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燃眉之急,也埋下了致命隱患,。這是因為,,有投資就必須有回報,。汽車時代的高速公路,好比一塊大蛋糕,,一咬上便難松口,。所以,在投資者看來,,收費是允諾的收益,,立法所謂“合理回報”的標準不必較真。但在公眾看來,,這是“坐地起財”,,資本的貪婪本性必須遏制。而政府部門既有施政訴求牽涉其中,,又需繼續(xù)加大建設投資,,也是騎虎難下,難做公允裁斷,。
擺脫意見分歧,,只能靠事實說話。簡單的中外比較,,或是拿經營性公路去說政府貸款公路的事,,可能“雞同鴨講”,難以形成有效的溝通,。在事實不清的情況下,,一方堅持收費還貸,一方堅持認定暴利,,爭議只能越來越大,,無法為決策提供科學化依據。
對政府貸款公路而言,,應按信息公開的要求,,將貸款、還款和收費信息全部公開,。不能像一些地方,,一邊是政府口中的修路“債務賬本”,一邊卻是人浮于事,,大量資金被閑置,甚至被挪用于建樓堂館所等,。對于經營性高速公路來說,,應該厘清其中的出資比例,國有部分還清政府貸款之后,,就應當讓路于民,、讓利于民,。至于民間資本部分,應遵照盈利與出資的比例確定合理的收益標準,。惟此,,才能避免“雞同鴨講”,避免混合起來稀里糊涂地不停收費,,最終還不知道錢進了誰的腰包,。
目前,我國高速公路還在加速建設,。到2030年,,將建成約26.5萬公里普通國道,11.8萬公里國家高速公路,,靜態(tài)投資需求或達4.7萬億元,。那么收費公路是否繼續(xù)“借貸修路,收費還貸”?引起極大爭議的收費模式是否依舊?著眼未來,,該還貸的還貸,,該停收的停收,該養(yǎng)護的養(yǎng)護,,一切在事實清晰的基礎上進行法治化決策,,需要在公路建設源頭加強治理,推行事實信息的透明公開,,防止收費履約異化為借路發(fā)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