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國雖然采取了一系列調控物價的措施,但是通脹形勢仍然不容樂觀,。有鑒于此,國務院在部署未來經濟工作時,,尤其強調千方百計穩(wěn)定物價,抗通脹仍將成為二季度經濟工作的主線,。
對于造成我國物價上漲的原因,,一些官員和經濟學者往往歸咎于世界范圍內的政府濫發(fā)貨幣。沒錯,,通貨膨脹的確是一個貨幣現(xiàn)象,,但嚴格來說,此輪通脹頑癥,,除了與世界范圍內的政府濫發(fā)貨幣有關之外,,實際上帶有非常強烈的壟斷型物價上漲的印記。
最近漲價風潮中的主角是油價,、水價,、電價等資源性或基礎性商品。在這些領域,,都存在著高度的行政壟斷,。基礎性商品價格上漲是物價上漲的源頭,,會通過生產,、流通、銷售各個環(huán)節(jié)傳導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油價上漲必然造成國民經濟各領域的成本上升,直接提高了運費,,更何況油價上漲還帶動煤價上漲,,會導致電價要上漲,最終使包括鐵路在內的交通運輸承受不了壓力也要漲價�,,F(xiàn)在,,各個城市紛紛舉行水價上調聽證,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油價,、電價的上漲增加了運營成本,。
我國壟斷行業(yè)主要集中在原材料行業(yè),大型國企幾乎把控了這些行業(yè)的話語權,、定價權,,形成一種行政性壟斷。盡管這有利于壟斷國企更好地參與國際競爭,,有“為國壟斷”之美譽,,但卻也使得壟斷國企不僅有提價的能力,,而且由于考核機制等原因,也更具有強烈的提價動力,,甚至為獲取壟斷利潤,,往往會不顧社會責任。
行政性壟斷定價機制的不合理之處根本在于其成本不透明,,決策不公開,,價格變動缺乏彈性。在這樣一種機制之下,,國際市場因素往往成為借機漲價的由頭,。比如,近期的油價上調,,顯然是國內壟斷石化巨頭倒逼的結果,。雖然,按照成品油調價規(guī)則,,油價已到了上調窗口,,但目前國內通脹壓力嚴重,大幅上調油價,,無疑使通脹火上澆油,。
在當前物價上漲背景下,通脹成了壟斷性企業(yè)漲價的最好借口,。無論是消費領域的壟斷者,,還是原材料壟斷的國企,都在以成本上漲為借口要求提價,,這只會助推物價,。尤其是原材料壟斷者對通脹更是影響巨大,因為原材料價格屬于基礎性價格,,原材料大幅上漲會推動各行各業(yè)價格的上漲,。
在當前通脹形勢嚴峻的情況下,筆者認為,,必須在強調以經濟、法律手段為主的同時,,輔之以必要的行政干預手段,,才能進一步調控物價,遏制通脹,。我們知道,,按照市場經濟的規(guī)則,企業(yè)由于生產成本增加而漲價是正�,,F(xiàn)象,,但是如果很多企業(yè)一起串通漲價,,且漲幅相同,就屏蔽了市場競爭,,違反了《價格法》和《反壟斷法》,,作為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就必須進行嚴格監(jiān)管。比如,,進入4月以來,,國家發(fā)改委對一些日化品等生產企業(yè)進行約談,讓其推遲漲價,,就是為這場“抗通脹”戰(zhàn)役打上國家行政調控的印記,,有利于遏制通脹。
目前各地反價格壟斷查處的案件主要依據(jù)的是《價格法》,、《反壟斷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但是,,對于價格壟斷究竟如何認定,、管理部門應該如何按程序處理等還缺乏具體法律法規(guī)。對此,,筆者認為,,政府應盡快出臺《反價格壟斷規(guī)定》和《反價格壟斷執(zhí)法程序規(guī)定》,增強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可操作性,,使壟斷企業(yè)不敢濫用行業(yè)優(yōu)勢操縱價格,、人為抬高價格,從而有效遏制通脹蔓延態(tài)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