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國資委要求央企積極參與保障房建設。這是自去年國資委對央企下達“退房令”后,,首次要求央企參與地方保障房建設,。 目前,16家以房地產(chǎn)為主業(yè)的央企中,,中冶科工、保利等都已涉足保障房建設。國資委表示,,央企保障房建設占全國保障房銷售面積的13%。(4日《新京報》) 盡管今年中央政府下達了保障房建設的任務,,地方政府也簽訂了“軍令狀”,,但據(jù)住建部估計,2011年1000萬套保障房的投資資金預計達1.3萬億元,,而2011年中央財政中保障性住房的補助資金為1030億元,,剩余的1.2萬億元資金,仍需地方財政籌集,,并有賴于銀行信貸,、開發(fā)商等民間資金的廣泛參與。 不難看出,,地方政府要兌現(xiàn)“軍令狀”,,首先需要補足資金缺口,這時財大氣粗的央企加入到保障房的建設中來,,無疑將極大緩解保障房建設的籌資壓力,。 央企參與保障房建設,固然有望讓保障房建設呈現(xiàn)“眾人拾柴”的局面,,但同時要看到,,盡管央企有承擔社會責任的義務,但社會責任與企業(yè)經(jīng)營不能混為一談,。從這個角度看,,央企參與保障房建設,究竟是經(jīng)營性項目,,還是履行社會責任,,需要事先加以明確。否則,,一邊自稱履行社會責任,,一邊又要保證公司利潤,央企保障房項目的定位不清可能會為項目質(zhì)量與工期埋下隱患,。 此外,,當央企涉足保障房,會不會對其他保障房建設的參與方形成擠出效應,從而對保障房項目構(gòu)成一定程度的壟斷,,也須有所警惕,。而現(xiàn)實中,一些央企明里暗里的“福利分房”,,不僅涉嫌國有資產(chǎn)流失,,更制造了分配不公,此時,,參與保障房建設的央企會不會近水樓臺先得月打起保障房的算盤,?地方政府在引入央企建設資金的同時,會不會投桃報李地讓渡保障房的分配權(quán),? 由此,,保障房建設同樣需要一套公平公正的參與機制。只有厘清了央企在保障房建設中的角色,、分工與責任,,并明確監(jiān)管與分配方式,央企參與保障房建設,,才不會讓人心中犯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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