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網(wǎng)25日就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公開征求意見以來,僅僅第一天,就收到10萬多條意見,,網(wǎng)站幾乎陷于癱瘓,體現(xiàn)出公眾極高的關注度和參與度,。據(jù)此,專家預計,,由于草案與公眾期望值有差距,個稅法修正案可能在6月進行二次審議,,甚至還要經(jīng)歷三審,。(《人民日報海外版》4月27日) 盡管關于個稅起征點的討論從今年年初以來就有預熱,但修正案草案進入正式立法程序的公開征求意見階段,,公眾仍然保持了極大的參與熱情,,充分說明了個稅法修改與民眾切身利益之間的密切聯(lián)系。 這次個稅法修改的一個重點問題就是提高個稅起征點,,因而也是全國公眾高度關注和熱烈討論的焦點,。對個稅起征點調至3000元,目前有多種意見:一些人認為這個數(shù)額是合適的,,個稅起征點過低或過高都會有負面影響,,那種認為3000元偏低的觀點缺乏依據(jù);而另一些人則認為這個標準明顯偏低,,甚至不少經(jīng)濟學家主張?zhí)岣叩?000元或5000元,。當然,也有人提出應拋開起征點之爭,,更多地進行個稅綜合改革,。 對個稅進行以家庭為單位征收的公平稅負綜合改革,是我國個稅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和長遠目標,,受制于整個社會管理水平的不足,,這個目標恐短期內無法實現(xiàn)。因此,,當前能做的就是通過個稅起征點的調升及稅率的調整,,來適應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在我看來,,關于個稅起征點的討論要切實避免“就事論事”,,更不能簡單地判斷單一的數(shù)字是否合適,而應當充分考慮個稅起征點的價值和意義。 個稅的核心價值應當是調節(jié)個人收入,,縮小貧富差距,。作為一項稅收,它的附帶作用是增加國家收入,。個稅起征點的確定,,一要充分體現(xiàn)個稅的核心價值,二要切實保障公民的生存權和發(fā)展權,,三是綜合考慮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全部稅費支出,,努力做到稅負公平,避免重復征稅,。我們在討論3000元起征點是否恰當時,,必須充分考慮上述三個基本要素。 事實上,,在當前的討論和爭議中,,無論是官方還是部分人發(fā)言者,往往有意無意地把個稅的核心價值與其附帶作用平等地放在一起衡量,,有時甚至忽視核心價值而片面強調附帶作用,。也就是說,更多地考慮國家的稅收收入及承受能力,。即使是按照草案說明的解釋,,確定個稅起征點時充分考慮了公民消費性支出,卻很少考慮我國目前城鎮(zhèn)在崗職工月的平均工資情況,。雖然從“城鎮(zhèn)居民消費性支出”指標看,,3000元的個稅起征點是多少有些余地的,但從城鎮(zhèn)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來看,,3000元的個稅起征點,,將讓略高于平均工資的工薪族進入納稅人口。同時,,占居民支出大頭的教育和住房并沒有被充分考慮進去,。這意味著,即使新的個稅起征點,,也僅僅保障了公民的基本生存權,,而沒有為公民的發(fā)展留下足夠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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