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會很快推出針對商品住宅的房產稅,住宅地產房產稅將成為十二五期間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收入來源,,是稅費整體改革中的突破口,。
筆者堅定支持房產稅,理由如下,。
首先,,房產稅是地方政府擺脫土地財政的突破口,如此老調重彈的話題無須多說,。房產稅不開征,,2010年土地財政收入達到2.7萬億元,,創(chuàng)出新高。我們無法預期在如此高的土地財政收入下,,土地財政會主動收縮,。
當然,開征房產稅不一定能撬動土地財政,,但不開征房產稅,,土地財政就一定不會改觀,這就如同面對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千古難題,,只要找到一個突破口,,雞和蛋的問題就全部解決了。
其次,,推出房產稅可以推動公共財政的制度改革,。
房產稅應該成為我國房地產市場甚至中國宏觀經濟的里程碑事件,通過建立房產稅機制,,做到地方財政透明,,與土地財政劃清界限,同時,,改變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豐瘠不均的情況,。我國正在進行的稅費改革是建立正確激勵至關重要的一步。房產稅絕不是在原有的多如牛毛的房地產稅費之外增加一個新稅種,,而是對于原有的稅種進行徹底的基因改良,。
如果預備推出的房產稅對于既有的制度沒有任何觸動,而是以低稅率試探市場的承受底線,,那么,,就是稅費重負的大發(fā)作,無法走出黃宗羲定律的怪圈,。我們需要的只是張居正式的改革家,,而不是在現有的財政稅收制度框架下敲敲打打走平衡木的改革家。
第三,,房產稅可以改變分稅制后遺癥,,讓各級政府財政取得均衡,讓投資者與普通工薪階層的財富略微趨向于均衡,。
房產稅需要各個部門之間的通力合作才能沖過技術關,。國土部資產處處長雷愛先表示,房地產稅的要義是在不動產的保有環(huán)節(jié)將現有的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并為統(tǒng)一的房地產稅,,實現簡化稅種,,沒有住建部、國土資源部的配合,國稅總局很難以低成本完成艱難的稅制改革,。
房產稅不可能一夜之間取代舊有稅種,,2010年土地收入2.7萬億元,一線城市土地收入在千億元以上,。而我國的房產稅面向豪宅,,稅率如果較低,遠遠無法彌補土地收入下降的缺口,。所謂房產稅一旦開征規(guī)模將達到7000億元是鏡中花水中月,,預期初期至多數十億元收入。
雖然無法取代土地財政,,但房產稅對中國經濟改革未來意義深遠,。房產稅與土地收入之間可以取得平衡,通過房產稅逐漸取代土地收入,,直到最終徹底擺脫土地依賴癥,。房產稅不開征,,這一天就永遠不會到來,。與其讓各利益群體在漩渦中糾結,不如快刀斬亂地進行試點,,堅決將房地產改革推進到關鍵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