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底,防止突擊花錢,總是被提出來反復強調(diào)和重申,。 近年來,,我國財政收入的超規(guī)模增長,,每年都超出預算上千億元,,甚至今年達到“史上最多”的兩萬億元,,構(gòu)成一筆龐大的“財政超收”資金,,由于財政收入超收部門全部用于追加支出,,因此,,政府部門花錢往往是前松后緊,年底突擊花錢仿佛成了中國的一種流行病,。 按照我國現(xiàn)行的《預算法》以及《預算法實施條例》,,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由政府自行決定,只需將執(zhí)行結(jié)果報告全國人大,,而不需要事先報批,;對超收收入的使用,全國人大可提出要求,,但不具有強制性,。這意味著,這筆資金不經(jīng)過任何審查程序,,政府就可自行支出,,實際上也就變成了政府的“私房錢”。 很明顯,,每年都由政府任意支配這么大一塊“私房錢”,,不出現(xiàn)問題也難。所以,,筆者覺得,,國家必須采取釜底抽薪的措施,來阻止政府在年底亂花錢的滋生蔓延,。就目前而言,,起碼應(yīng)做好兩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提高預算編制的精準度,。尤其是最近幾年,,財政部提供給全國人大的財政預算,存在的差額逐年增大,,換言之,,預算草案中的財政收入增幅,遠遠低于實現(xiàn)財政收入的增長幅度,,這無形中增大了超預算收入,。因此,筆者建議,,財政部門在編制預算時,,要增強預見性,,依據(jù)前幾年財政收入增長比例和幅度,來科學編制預算收入,,力求做到預算收入與實際收入相吻合,,盡量減少誤差。 與此同時,,要修訂現(xiàn)行的《預算法》,。實際上,《預算法》已實施了十多年,,它的部分條款已不能適應(yīng)現(xiàn)實情況的需要,。比如說,在我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缺乏對預算過程,,尤其是預算超收收入的控制與監(jiān)督;《預算法》的修訂,,有必要建立起人大對預算超收收入的“審批制”,,合理地分配政府、財政部門,、人大常委會及每年的人民代表大會之間的預算權(quán),,從而使預算編制程序做到合理、有序和科學,,更好地讓財政收入最有效地服務(wù)于民生和改善民生,。 更為重要的是,要建立“結(jié)果導向型”的問責機制,。這樣才能倒逼資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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