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部分地區(qū)的物價上漲,,影響了一些低收入家庭,為此,,一些人士呼吁,,應盡快出臺社會救助法。記者了解到,,在近日國務院召開的常務會議上,,除研究部署穩(wěn)定物價、保障民生外,,還討論了社會救助法,。據知情人士透露,經過討論,,高層認為社會救助法草案并不成熟“有待進一步研討”,,這意味著社會救助法這部法律近期不能出臺了。 據說,,社會救助法被認為出臺時機不成熟,,考慮到兩方面原因:一是與《社會保險法》內容方面上兩者處理得不是很好,怕這兩部法律之間互相打架;二是要考慮國家財力是否能承受,。對于救助與保險方面的法律,,要處理好兩者內容之間的矛盾,,想來并不是什么難題。財力這東西,,說困難就困難,,說不困難也不困難,想想法子,,擠一擠還是行的,。比如說,有專家指出,,我國公款吃喝,、公費出國、公車開支一年9000億,,占行政開支的30%,。如果從“三公消費”中拔出九牛一毛來,,恐怕社會救助資金就有保障了,。 如今,社會救助法向左,,可惜政府卻因為“財力”等問題,,卻拋它而去,奔向右邊而去了,。那么,,右邊有什么,是慈善,。這里,,政府的權力幾乎籠罩了慈善的一切,民間慈善組織幾乎難以有所作為,。在一個實行市場經濟和法治下的政府,,政府對民眾的職責在于,利用財政的資金進行救濟與救助,。而慈善來源于民間,,也是回饋于民間,是激發(fā)民眾愛心和凝聚民眾力量,、體現社會人道的一種最好形式,,由政府來主導慈善,不僅可能會產生強迫募捐的現象,,更可能產生效率低下和滋生腐敗,。政府能且只能介入慈善事業(yè)的,就是對民間慈善組織進行監(jiān)管,。 左邊是政府職責,,右邊是政府的禁區(qū),。政府卻舍左而向右,個中奧妙耐人尋味,。左邊,,政府介入了,是要掏財政的腰包;右邊,,介入了,,卻不需要財政的一分錢,并能讓每個受到慈善救濟的公民開口聲稱“感謝”,。 2004年,,我們就提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而“法治政府”就是一個有所為而有所不為的政府,,政府要正本清源,,回歸本位。因此,,希望政府還是跟著社會救助的步伐走,,促使《社會救助法》盡快出臺,而放手讓民間搞慈善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