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京華時報》報道,,今年7月,陜西省西安市新城區(qū)多條街道旁搭建起腳手架,、防護網,,但一直未施工。街道辦要求沿街商戶交納一萬多到六萬多不等的改造裝修費用,。如果不交錢,,就聯(lián)合工商、稅務進行必要的執(zhí)法,。 強制征收改造費的出現(xiàn)是繼強制拆遷以來更為囂張的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這種依附在強大公權力身上的“改造費”,已經無異于黑社會的保護費,。二者雖然名稱不同,,但是本質相同——都是建立在暴力威脅之上。改造費的存在是法制社會的悲哀,。 不管是臨街而住的居民,,還是被政府稱作有收益單位的商鋪等,都沒有義務去繳納由政府負責的城市改造業(yè)務,。因為不管是商鋪還是居民都是國家的納稅人,,都在日常生活經營的過程中履行了繳納稅負的義務。本應由政府財政出資解決的公共設施建設,沒有理由強制征收公民財產,。 西安市新城區(qū)向臨街商鋪強制征收改造費的行為,,不僅沒有正當理由,而且違背了法律上公民一律平等的原則,。不管是從公民權利還是公民義務上來說,,商鋪所有者并不因為存在收益而有別于其他居民。這種以收入差別為由而進行的強制收費,,沒有其合理性,,也沒有其合法性。 除去這種收費自身的不正當性,,這種強制征收實際上是一種對財富所有者的勒索與敲詐,。據報道,由政府組織搭建的腳手架長久以來聳立于多個商鋪的外面,,卻并不施工,。嚴重影響了行人以及商鋪生意。而且政府負責人的話更像是黑社會老大的威脅:“交了該交的錢,,就優(yōu)先進行裝修,、撤架。如果不交錢,,就聯(lián)合工商,、稅務進行必要的執(zhí)法�,!碑斔械墓珯嗔Χ急挥脕砭鹑∝敻�,,被用來對公民施行勒索,而且毫無畏懼,,還顯得義憤填膺時,,我們拿什么來保護我們的合法私有財產? 《物權法》明確提出保護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像西安市新城區(qū)的做法是藐視法律的表現(xiàn),也是公權力踐踏公民合法權利的表現(xiàn),,是未經過居民同意,,強制征收公民合法財產,而且采取依托公權力的方式侵犯商鋪所有者合法經營的權利,。假如對這種行為放任不管,,那么我們將要面對的,就將不只是強制拆遷居民房屋,、強制征收改造費這些公權力侵犯私有財產權利的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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