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的物價上漲,,尤其是農產品價格上漲,,已讓百姓坐不住了。國務院這次公布的16條措施中,,農產品成為本輪調控的核心主線,,其中哪些措施對平抑農產品價格有效?那些措施有眼前的效果,?哪些措施有長遠的影響,?細細讀來,,有以下感覺。
一,、糧食收購資格審核與深加工叫停最有力,。
第十條,即“規(guī)范農產品經營和深加工秩序”,,如果執(zhí)行得好,,應該是最有效的調控手段�,!罢D主要農產品收購秩序,,嚴格糧食收購資格審核;落實經營者最高庫存量的規(guī)定,,加強糧食收購資金監(jiān)管,;取締無證照收購加工棉花的行為。各省(區(qū),、市)人民政府要對玉米深加工企業(yè)進行全面清理,,關停違規(guī)建設的玉米深加工企業(yè)”。加強對收購資格的審核,,也就是進行準入限制,,是一個撒手锏。把一些想趁機炒一把的公司給清除出去,,而對目前從事收購者也進行最高庫存量的限制,,從資金上來進行監(jiān)管,從而達到調控目的,。但問題是游資也可以跟有資格者合謀,。另外一個有效措施是對玉米深加工進行限制,也就是不讓那些進行深加工的企業(yè)多收玉米,。
二,、流通暴利農民受損問題難解決。
第三條是講流通的,,試圖通過綠色通道來降低農副產品流通成本,,但其效果究竟有多大要打個問號。因為我國農產品流通一直存在“暴利”,,該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綠色通道也不是一兩年了。一個好的做法應該是加強產銷對接,,加強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建設,,讓生產者聯合才可能真正讓從事農產品供給的農民得到好處。韓國直接由農協在城市建超市,也是一個比較好的做法,。我國目前還鮮見合作社開辦的超市,。
三、發(fā)放補貼對象與方式應提高精確性,。
第六條“發(fā)放價格臨時補貼”,、第七條“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很好,為避免低收入與弱勢群體在漲價中受損太大,,的確應該發(fā)放補貼。但直接給“學生食堂補貼”還是給學生補貼,,應該好好算筆賬,。給食堂補貼,學生們能否享受到這些補貼還是存在問題的,。
四,、調控農產品價格與保護農民利益如何協調?
國務院16條對如何降低生產成本以確保調控中不傷害農民利益很少涉及,,這會帶來一個大問題,,農民種糧的比較利益在各行業(yè)中應該是最低的了,如果未來農民寒了心,,都不種糧了,,糧食安全怎么辦?如果供給出現問題,,再怎么調可能都無效了,。